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0日9:00-5月12日16:00
根据诸城市事业单位教师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以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2023年山东省诸城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92名教师(含幼儿教师控制总量人员15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作为教育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诸城市本次公开招聘的普通中小学岗位采取“同性别等比例”设岗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聘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学专业须一致。其中:定向岗位考生和以学前教育专业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考生可放宽学历要求至大专。
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学历学位证明,并于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应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逾期无法提供的,不予聘用。
(四)户籍不限,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身体和心理健康条件,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六)须具有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学科须与报考岗位一致(有特殊要求的除外,详见附件1岗位计划表)。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就本人教师资格提交承诺书,承诺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教师资格证等同于高级中学文化课教师资格证使用,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不能报考。
(七)定向岗位仅限我省2017年及以前招募的,诸城生源或在诸城服务,完成聘用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且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入编就业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报考。
(八)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或已就业人员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或就业单位同意。
(九)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具有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同等学历、学位证明。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已在诸城市参加工作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事业单位控制总量工作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山东省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个人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0日9:00-5月12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5月10日11:00-5月13日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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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网址:
计算机端(5月10日开放):
https://qzpta8.chinasyks.org.cn:18073/cn_wfzcjy/index.html#/index
手机端(5月10日开放):
应用“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选择“2023年山东省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5月10日11:00—5月13日11: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会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2023年5月13日11: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5月10日11:00—5月13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不予退费。
4.有关事项
(1)报名结束后,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1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经研究后,调整到同岗位报名人数较多的异性别岗位;调整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调整到报名人数较多的同性别学科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为保障广大考生的应聘权利,对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取消招聘岗位的报名人员,诸城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办公室将组织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本次招聘中的其他符合条件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
如果报名人员不参加岗位改报或没有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能改报的,考试机构将按程序为其办理考务费退费。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3)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如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诸城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诸城市事业单位。
(二)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进行资格审查,如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审查结果为准。招聘单位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资格审查方式、时间、地点、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另行公告。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别按40%和60%的比例合计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诸城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办公室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2023年5月27日上午9:00—11:40,具体有关事宜详见准考证。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5月24日9:00—5月27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分两科,包括学科专业知识测试和教育理论测试。专业知识测试主要内容为所报专业应具备的基本专业知识,满分100分,折算70分;教育理论测试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和心理学等教育教学基础知识,满分100分,折算30分。上述两科测试成绩之和按40%比例折算作为笔试成绩计入考试总成绩。定向岗位考生笔试科目为教育理论测试单科,按40%比例折算作为笔试成绩计入考试总成绩。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面试人选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中的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面试
面试形式另行公告。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60%比例折算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内容: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为诸城市公办幼儿园现行教材;报考特殊教育教师岗位的为诸城市特殊教育学校现行教材;报考机电一体化教师岗位的为诸城市中等职业教育职教高考相应学科现行教材;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为相应岗位的诸城市初级中学现行教材。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
为保证成绩的公平、公正,报名人数较多的专业需使用两组以上评委的,使用修正系数法计算最终成绩,现场只公布考生在本面试室的原始成绩。修正成绩=考生面试成绩×修正系数。修正系数的确定方法:本专业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值÷考生所在面试组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值,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先去掉1个最高分,再去掉1个最低分。
为保证应聘人员素质,面试原始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四) 考察体检
1.确定入围人员。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结合实际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2.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在校表现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所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且处理不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高检发〔2020〕14号)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法发〔2022〕32号)以及《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等文件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查询,按规定列入考察前置。
3.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体(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考察体检的具体时间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公示聘用
考察体检工作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取消拟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诸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分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统一排序,组织依次选岗确认;填写《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入职、备案等有关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见习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列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其中:此次公开招聘涉及的幼儿教师岗位,属于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管理;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受聘人员最低服务期为5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离职的,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上级相关规定执行。本简章由诸城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6062524。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附件1:2023年山东省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2023年山东省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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