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威海市教育局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3年引进优秀毕业生公告》规定,现将引进优秀毕业生考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
1.时间:2023年5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2.地点: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北门)
详细位置:威海临港区浙江路北台州路西、威海四中红绿灯西。
3.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的材料
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表》原件(贴好照片)、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需提交本人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3年8月15日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须提交在2023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的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4)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编教师应聘的需提交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毕业生已签署就业协议的,须提交工作单位盖章的解除协议证明。
(5)符合引进范围的证明材料: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证书(获奖学科必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硕士研究生就读期间获得的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二等及以上奖学金(不包含新生入学奖学金)证书或证明材料。(具备上述两项之一即可)
以上材料请提前按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现场归还。
4.未打印《报名表》的应聘人员,可于5月4日16:30之前登陆网站报名平台进行打印。
5.现场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有出入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
二、初试
1.时间:2023年5月6日。
2.地点: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北门)。
3.参加范围: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岗位,视情况可增加初试环节。具体初试通知拟定于5月4日24:00前在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wip.gov.cn/)予以公布,考生可登陆查询。
三、面试
1.时间:2023年5月7日。
2.地点: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南门)
(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路100号)。
3.相关事宜
(1)应聘人员应于面试考试当天(2023年5月7日)6:00-6:30到达考点候考室报到,7:00按岗位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应聘人员报到时需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
(2)面试采取试讲(即模拟讲课)+答辩的方式,试讲独立备课30分钟,试讲不超过10分钟,答辩不超过5分钟。其中,音乐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各占面试成绩的50%)。
音乐教师专业技能测试三项内容:键盘乐器演奏、西方管弦乐器演奏任选一项(40分)、声乐(清唱)(5分)、舞蹈(5分)。内容均为自选,我区提供电钢琴和放音设备,其它自备,舞蹈伴奏自备U盘(mp3、wav、wma格式,U盘中只储存伴奏音乐,不储存其他任何材料),技能测试总时间不超过12分钟。
面试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效果、教学思想、学科专业知识及分析与实践能力等方面。试讲使用威海市初级中学现行教材,由威海市教育局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统一提供。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及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wip.gov.cn/)予以公布。
四、疫情防控要求
在引进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发布。
咨询电话:0631-5581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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