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1日—7月7日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为规范幼儿教育发展,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兵团党委办公厅 兵团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的通知》(新兵党办发〔2020〕7号)等有关精神,现决定组织开展第十师北屯市公办幼儿园编制外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由师市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
此次师市公办幼儿园计划公开招聘编制外教师36名。(具体见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聘条件
1.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35岁及以下(1985年6月以后出生);在师市公办幼儿园工作5年以上且仍在岗的教职工,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报名不设年龄限制。
2.学历及专业要求:一般要求为本科学历以上。专业为艺术类(音乐、美术)的,可放宽到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为学前教育、幼儿教育的,可放宽到师范类中专及以上学历。
3.遵纪守法、品行优良、热爱幼教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五官端正、身心健康、没有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因违反单位管理规定被开除、解聘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以往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等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信息发布平台
第十师北屯市政务网站(http://www.bts.gov.cn/,下同)为此次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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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一)报名(2021年6月21日—7月7日)
1.岗位查询
报考者可通过第十师北屯市政府网站查询《2021年第十师北屯市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制外教师岗位表》。如需咨询请拔打公告中注明的政策咨询电话。
2.报名方式
将以下材料扫描件打压缩包以“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发送至ssjyj0906@163.com邮箱;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书、奖项荣誉证书、相关资质证明等材料;
(2)《2021年第十师北屯市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制外教师报名表》,插入近期彩色一寸免冠照并手写签字;
(3)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其他业绩证明材料(例如:专业表彰、支教证明、专业资质等)。
3.注意事项
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者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
报名时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及恶意传送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予以处理。
4.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者可于7月10日通过信息发布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将进入面试环节,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分批次、分考场现场面试。
3.面试时长:15分钟以内
4.面试内容:采取教学水平测试+基本功测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天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教学水平测试(30分):
主要测试考生教学活动设计及说讲能力。教学水平测试内容同资格审核合格进入面试人员一同发布。
(2)基本功测试(70分):
考生在音乐(舞蹈、声乐、器乐等)、美术(艺术形式自选)、手工、体育(体育专业)项目中任选一项进行展示。
5.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报名表(考生自行打印)、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须提前30分钟到达面试考点候考,迟到15分钟以上或未到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考生进入面试场所均需核验“健康通行码”、14日内核酸检测报告(电子版、纸质版均可)。
(三)考试成绩确定
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以基本功测试成绩高低排序。
(四)调剂
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且未进入报考岗位体检环节的考生,若报名表中“是否服从调剂”选项填写“是”的,在有岗位空缺的情况下可进入到调剂环节。师市教育局将在征求考生意见的前提下,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调剂。
(五)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参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第76号令)和《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15号)实施。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体检费用报考人员自理。
(六)递补
在考察环节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或不合格等,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证书或证明材料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考察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八)公示
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信息发布平台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九)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各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初次就业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聘用待遇
(一)受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由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兵团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无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聘用人员须在上岗后一年内取得。
(二)受聘教师享受同工同酬待遇,按学历层级比照事业单位新聘用专业技术人员转正定级后工资待遇执行,用人单位为受聘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七、招聘有关事项
1.请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要求的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方式,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本《公告》由第十师北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96—3376740、3372027
监督电话:0906—3370079
附件1:《2021年第十师北屯市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制外教师岗位表》
附件2:《2021年第十师北屯市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制外教师报名表》
第十师北屯市教育局
2021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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