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3日09:00~6月26日16:00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根据人社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经通州湾示范区组织人事局审核,通州湾示范区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36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1986年6月至2003年5月期间出生;
4.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条件。
(二)其他条件
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学校需要的专业。
2.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8月31日。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4.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5.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
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5)2021年8月31日前,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单位、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
详见附件1:《通州湾示范区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2.报名网址:通州湾示范区网(tzw.nantong.gov.cn)。
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6月23日09:00~6月26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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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6月23日09:00~6月27日16:00。
5.陈述申辩时间为:2021年6月23日09:00~6月28日16:00。
6.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1年6月23日09:00~6月29日17:00。
7.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6月23日09:00~6月30日16:00。
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初审时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异议的,由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予以退回并要求应聘人员完善补充后重新提交。应聘人员也可在资格初审前自行完善,修改完善后重新提交。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1680388。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第2~3个工作日到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办理退费手续。
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保持一致),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并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审查,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资格初审通过后缴费前尽可修改电子照片信息)。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5.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nantong.gov.cn),通州湾示范区网(tzw.nantong.gov.cn)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它岗位,改报名时间:2021年7月2日09:00—12:00。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6.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笔试、资格复审、面试
(一)笔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包括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教育政策与法规、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等,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10天在通州湾示范区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于通州湾示范区网公告。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人员名单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在通州湾示范区网对外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的原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由通州湾示范区组织人事部门会同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3.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需提供与报名时填写信息一致的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复印件)。请事先按顺序整理,并将复印件装订后,提供现场复审。
(1)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以大专学历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人员只需提供学历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可暂用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的复印件代替,进入体检时必须提供原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2019年、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同时现场签订《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承诺书》。
(5)以2021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人员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
(7)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时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现场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和由考生本人出具并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陈述申辩。
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复审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通州湾示范区网公告。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人员需交面试费100元。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形式和内容:
报考美术、信息技术、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的面试由模拟上课和技能测试组成,各按百分制计算成绩。其他岗位的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按百分制计算成绩。
技能测试内容为:
(1)美术岗位:①命题创作(可以用水粉、或水彩、或色彩装饰画的形式完成,时间60分钟。40分);②人物像速写(时间30分钟。40分);③书法(正楷,指定内容,时间15分钟。20分)。考生需自备铅笔(碳笔)、画板、画笔、水彩、水粉颜料、毛笔、墨汁等色彩绘画用具。考场提供4开素描纸、四尺三开半生宣纸;
(2)信息技术:PPT课件制作(40分)、Flash动画制作(30分)、Python编程(30分);
(3)学前教育:①现场演奏钢琴并自唱(现场抽选,时间5分钟,40分);②舞蹈(自编自舞、自选曲目、自带伴奏带和不包括手机在内的音响,表演时间不超过5分钟。30分)、③根据指定命题作简笔画(时间30分钟,30分)。考场提供钢琴和8开素描纸
模拟上课的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应学段的指定教材、指定课题。面试时备课时间为40分钟,模拟上课时间为15分钟。
4.面试成绩。面试以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报考美术、信息技术、学前教育教师岗位考生的面试,按模拟上课成绩占40%、专业素质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其面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其他岗位的面试,模拟上课的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若面试得分仍相同,报考美术、信息技术、学前教育岗位取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如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在前。报考其余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并在通州湾示范区网站公告。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组织考察时应当成立考察组,每个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应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能力水平等。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六、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通州湾示范区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对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一周内,由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考生现场选择聘用单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聘用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通州湾示范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同时,由聘用单位安排岗前培训和培养计划,并安排跟岗锻炼和顶岗实习,全程进行跟踪培养。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6个月。
4.拟聘用人员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获得境外学历的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证书)、教师资格证及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以便及时办理进编和聘用手续,如无法提供或所提供材料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已经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解决。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考生须于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前7日内根据防控疫情要求进行健康申报,当天须形成当地健康码。
2.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期间,须主动出示身份证、当地健康绿码并佩戴口罩,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签订《健康承诺书》,方可进入现场。
3.笔试、资格复审、综合能力素质考核、面试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健康码信息异常、发热、上呼吸道感染症状及解除集中隔离未满14天尚处于社区健康监测期间的报考者需提供资格复审、综合能力素质考核及面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做好个人防护。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招聘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如有调整将及时在通州湾示范区网发布相关通知公告,请报考者注意关注网上通知并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通州湾示范区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九、本《公告》由通州湾示范区组织人事局和通州湾社会管理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1680388、81680059;
监督举报:0513-81680036。
附件:
附件1:通州湾示范区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xls
附件2: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通州湾示范区组织人事局
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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