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4月10日
为选拔优秀毕业生,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教育系统实际情况,新乡市教育局决定使用正式编制招聘23名学校教师,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单位为新乡市教育局部分局属学校,拟招聘23人。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信息详见新乡市教育局部分局属学校专项招聘计划一览表(见附件)。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3.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或相近(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4.具有教师资格证(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5.身心健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身体条件;
6.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7.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及原“985”“211”高校2021年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四、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等方式进行。报名方式由各用人单位决定。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0日。
现场报名时需持本人求职简历(1份)、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并加盖院系公章、附成绩单)、尚未签订的《全国普通高等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新乡市教育局局属学校专项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报名汇总表(1份,见附件)等材料。
现场报名时需持以上所列报名表及证书原件、复印件,审查原件留复印件。
网上报名应聘者需将《新乡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excel格式)、报名汇总表、本人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尚未签订的《全国普通高等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等扫描件文档,以附件形式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邮箱主题务必为:姓名-就读大学-报考岗位名称,如“张三-XX大学-高中语文”)。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答辩及试讲相结合的方式,以考生介绍个人基本情况、经历、特长为主,配合专家提问,初步考察考生的气质修养以及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方面能力。试讲采取在现行相应学科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进行。面试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三)确定人选
各用人单位根据试讲成绩和招聘计划,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初步人选。
(四)签订就业协议
签约实行双向选择。进入签约范围的考生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和洽谈,签订就业协议。
(五)体检
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由新乡市教育局委托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新乡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xinxiang.gov.cn/)公布。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聘用单位负责。考察一是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在校表现进行全面考察,二是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应聘人员在签约后未能按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视为违约,单位有权终止协议,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聘用
专项招聘教师名单报经审批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聘用学校与拟聘用人员签署聘用合同,市编制、人社部门为其办理入编及工资等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他
除本次统一发布的专项招聘信息外,新乡市教育局部分局属学校还通过高校网站等渠道发布了专项招聘信息,也请广大考生予以关注。
专项招聘资格审查贯穿工作全过程,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新乡市教育局
2021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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