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日至3月3日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教师,必须坚持德才兼备、按岗聘用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入口”关,确保引进教师的基本素质。根据各学校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坚持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笔试加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6所学校参与,拟招聘49名教师,其中招录30名教师,考调19名在编在岗教师。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招聘人数、专业要求等详见《2021年坡头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中小学校: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含2021届毕业生)。
2、特殊教育学校: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含2021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6、招聘对象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或取得中小学一级职称的教师报考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中小学高级职称的教师男的放宽至45周岁(即1976年3月1日以后出生),女的放宽至40周岁(即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7、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承诺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或高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8、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1年3月1日至3月3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考生于报名时间进入“湛江市坡头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报名系统”(http://www.sydwzl.com/gdzjptjszp2021/)报名。
(三)报名程序。
1、申请报考。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清楚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
2、初步审核。报名系统将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未通过初审的,不能继续报名程序。
通过初步审核的报考人员是否完全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以面试前的资格审核意见为准。
3、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21年3月8日至3月9日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证件不齐者,取消相应资格。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证件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内录入报名信息时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上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通畅,如因考生联系电话不通畅,造成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报考专业代码见《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的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与该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填写相近专业代码),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资格审查时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19年、2020年择业期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职位,须同时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5、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有关规定,对在2018年至2020年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2021年3月4日至5日到坡头区教育局人事股进行加分资格审核,审核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笔试。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招聘面试对象的人数,招录类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考调类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6比例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环节。若报名人数低于岗位需求1:3的比例数,则该岗位不开考(报考中小学校的考调类、研究生、高级职称及特殊教育学校的特殊教育专业岗位除外)。
(三)资格审查
面试人选须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在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审查材料要求: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19年、2020年择业期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必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往届毕业生须提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毕业证、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及教师资格证、无犯罪记录证明。个别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专业方向的,如考生提供的毕业证书或相关资料未予标明,则须提交毕业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考调岗位要求的学科以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上的学科为准。
上述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统一用A4纸复印,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考生。
如有未通过审核的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面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在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的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为考生得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五)总成绩计算及公布。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根据岗位1:1的比例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出现相同的情况,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者,则由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成绩。如属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于总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不按时提交的,取消体检资格。
六、签订协议书
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在体检前须与坡头区教育局签订就业服务协议书,承诺在坡头区教育系统内服务不少于5年,不得调出区外。不签订协议书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七、体检
体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九、公示
考察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在坡头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考生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一、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坡头区(海东新区)公职人员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本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二、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人事管理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
十三、其他事项
(一)应聘考生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本方案由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坡头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咨询电话:0759-3951719,3950868。
名词解释
1.考调:通过组织考试,从公职人员中选拔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工作人员。
2.招录:组织人事部门通过组织考试,面向社会或应届毕业生公开录用人员。
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坡头区教育局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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