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西朔州应县第一中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10人)

来源:山西省朔州市应县人民政府时间:2020-12-03 09:13:44

关键词: 招教考试

  • 报名条件
  • 考试指南
  • 历年考情
  • 选课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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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20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11日

面试时间:在应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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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强招才引智工作,根据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朔州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办法(试行)》(朔组通字[2017]58号)和《应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办法(试行)》(应组通字[2020]2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为应县第一中学校专项招聘引进一批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急需紧缺人才。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引才原则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引进人数

本次为应县第一中学校专项招聘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急需紧缺人才10名。

三、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好,思想品德好,品学兼优,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

3.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资格条件,服从组织安排。

4.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5.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6.应(往)届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和应(往)届毕业的双一流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现役军人;在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已经聘用的人员;在校学生(在读的博士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具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名人员在本次招考报名后至聘用之前,期间已被各级党政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四、引进程序

本次引才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引才公告发布后,分为以下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进行博士研究生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择优确定。如果报名人数多于引才岗位名额时,需增加面试环节。

第二阶段:博士研究生报名考核完成后,剩余岗位用于引进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报名和资格审查后,采取“面试+考核”的办法择优确定。

1.公告发布

本次引才公告通过应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2.报名、资格初审

本次引才公告发布后,由县教育局牵头,县第一中学校具体实施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从2020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11日。

参加报名人员,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初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A4纸复印件(3份):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上学时间、学历、专业、毕业时间证明),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的一年内需取得),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

(3)留学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名人员参加应聘的资格。

报名时,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结束后由县教育局和第一中学校将报名和初审情况上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

3.资格复审

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应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4.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教育局和第一中学校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在应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面试按百分制,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按同一岗位从高到低排序,择优按引进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若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引进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引才环节。

若出现面试成绩相同难以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的情况时,则加试一场笔试,按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5.考核

考核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人社局、教育局、第一中学校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业水平或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审核。应届毕业生结合在校期间和毕业后表现进行综合考核。未就业的往届毕业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在考核环节自动放弃或考核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6.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由县教育局和第一中学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地点等信息在应县人民政府网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在体检环节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7.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由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应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8.聘用与管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由县教育局和第一中学校提请应县第一中学校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引进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包括试用期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情形),取消聘用。聘用后,在聘用岗位服务年限要达到5年(含试用期)。

应聘人员应做到诚信报考。对进入考核及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9.咨询及其他事项

所有涉及本次引才方面的公告、成绩公布、信息发布和情况通报等,均在应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请及时关注查询。

政策咨询:

应县第一中学校:13994926603 18635998988

监督举报电话:13303491918

本公告由应县教育局、应县第一中学校负责解释。

应县第一中学校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组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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