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日至12月4日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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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公办幼儿园教师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公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愿意在株洲云龙示范区低服务5年;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株洲经开区、云龙示范区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招聘各环节信息在株洲经开区、云龙示范区门户网发布,不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应关注网站各环节信息,因未及时关注而导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日至12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址:株洲云龙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五楼西头小会议室(株洲市云龙大道88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以及电话和网上报名。
4、报名要求:
(1)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
(2)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提前将复印件按①-⑦的顺序整理好):
①《株洲云龙示范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②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第一学历、高学历);④教师资格证;⑤普通话证;⑥工作经历证明(样本);⑦其他荣誉、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须真实有效。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疫情防控期间,请应聘人员自觉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工作,严格服从有关防疫工作管理。
五、考试
(一)开考比例
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若某岗位出现报名人数不足,经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延长报名时间、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具体在株洲经开区、云龙示范区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三)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含微型课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1、笔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均进入笔试环节。主要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采取闭卷考试。
2、面试。面试入围人员确定: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出现末位并列情况,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面试分为微型课和专业测试两个环节。微型课的备课时量为30分钟,上微型课时量不超过8分钟。专业测试时量不超过5分钟。专业测试项目:讲故事、器乐(除钢琴外,其他自备)、舞蹈(音乐自备、用U盘存储)三项任选一项。
凡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予以淘汰,不统计总成绩,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3、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所有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前。
鉴于教师岗位的特殊性,考试设立合格分数线(70分),考试总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排名末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前;如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相同的,加试面试,以加试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增加吸毒情况检查项目。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可按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两次,但替补考生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七、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经开区、云龙示范区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八、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经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区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辖区公办幼儿园,不服从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区教育局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有相关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在本区至少服务五年(含试用期),并签订服务承诺书,服务期内不予办理调动等任何手续。
九、纪律监督
考试工作由株洲云龙示范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区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招聘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株洲云龙示范区教育局:0731-28689773(张老师)
(二)监督电话
区纪检监察室:0731-28689617
区党务工作部:0731-28689607
株洲市人社局:0731-28681082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云龙示范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1:株洲云龙示范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公办幼儿园幼师 计划和岗位具体条件
附件2:株洲云龙示范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幼师报名登记表
中共株洲云龙示范区工作委员会党务工作部
株洲云龙示范区教育局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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