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详见公告
面试时间:报名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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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为确保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三所示范性高中2020年度院校招聘教师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计划
本次锡林郭勒盟三所自治区示范性高中,赴吉林省长春市、四平市和陕西省西安市师范类院校招聘高中教师50人,其中:锡林郭勒盟蒙古族中学19人(蒙古语授课教师7人、汉语授课教师12人)、锡林郭勒盟第二中学20人(全部为汉语授课教师),锡林浩特市第六中学11人(全部为汉语授课教师)。招聘单位简介及岗位表,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条件的免费师范院校及内蒙古自治区外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身体健康,遵纪守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2年10月28日之前,1984年10月28日之后出生)。
6.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要求的本科阶段专业相一致。根据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对2017年起入学,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且具有学位、学历证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7.实行“先上岗,后考证”阶段性措施。本次招聘不限教师资格证,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一年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8.汉授语文和蒙授语文岗位要求普通话水平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汉授教师岗位要求普通话水平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9.服务期未满的特设岗位教师,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办理辞职手续的,也可报名。
10.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和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研究生(2022年及以后的毕业生)。
4.锡林郭勒盟在编在册教师不得报考(含通过院校招聘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同步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及地点。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进入校内报名的人员,请与招聘单位电话预约后,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东北师范大学:2020年10月28日上午9:00-11:30,报名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多功能厅(五)
长春师范大学:2020年10月29日上午9:00-11:30,报名地点:长春师范大学学工楼307室
吉林师范大学:2020年10月30日上午10:00-12:00,报名地点:吉林师范大学四平校区第一教学楼就业宣讲室
陕西师范大学:2020年11月1日上午9:00-11:30,报名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田径场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所需材料:《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3,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或现场填表,须准备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三证之一)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持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高中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5.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自备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自觉服从招聘场所有关疫情防控要求。
6.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通讯不畅导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通知。
2.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备课40分钟、讲课10分钟,要有板书展示,总分值100分。应聘人员抽签决定试讲顺序。
3.汉语授课教师岗位和蒙古语授课语文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用汉语试讲;其他蒙古语授课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用蒙古语试讲。对不按规定语种试讲的,按零分处理。
4.本次院校招聘工作全部结束后,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试讲成绩及综合表现,择优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三)体检。
1.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由盟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
2.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安排复检。
(四)考察。
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公示。
1.体检与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新聘用(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且未满试用期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3.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聘用。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及时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列入事业编制管理。用人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低服务期限为5年,在低服务期限内,不得借调或调走。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当地同类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四、其他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对本次招聘未招满的岗位,可组织后续招聘。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锡林郭勒盟纪委监委派驻盟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和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
(五)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13947955448(锡林郭勒盟蒙古族中学 包老师)
15047195551(锡林郭勒盟第二中学 殷老师)
15164988080(锡林浩特市第六中学 田老师)
0479—8268941(锡林郭勒盟教育局)
监督电话:
0479—8221201(锡林郭勒盟教育局)
0479—8278199(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2.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三所示范性高中2020年度院校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表
锡林郭勒盟教育局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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