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0年9月3日--9月9日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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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教育均衡发展的需要,提高我县教育教学质量,解决教师紧缺问题。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31人,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要求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并志愿从事学校教学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和良好的教师潜质、广博的知识视野,品学兼优、专业成绩优秀;
3、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2、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有传染性疾病或精神病史人员;
4、克东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含特岗教师)。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3日--9月9日,每天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周六、周日休息)。
2、报名地点:克东县人社局五楼504室。
3、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报名表1份(到公告网站下载);
(2)户口簿、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就业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符合报考岗位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有效期内)1份,学校出具的全日制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录取证明;
(4)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符合人社部发〔2020〕24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稳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可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两年或转入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用人单位考试、录用)要求的,报名时须提供档案所在学院或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人事档案管理证明参加报考;
(5)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底版照片3张;
(6)在职人员报名时需持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原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机关、事业单位需另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7)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须在报名表上填注,我省“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三年内参加考试享受加分政策);在我省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须提供黑龙江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任登记表,如不能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政策。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8)考生需仔细阅读《关于疫情防控的特别提示》(附件3),并按照其中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份(费用自理);
(9)《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1份(附件4)
4、考生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对考生资格进行全程审核,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或聘用资格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报考本人负责 ;
(3)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报考比例的,将缩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4)符合人社部发〔2020〕24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的应聘人员,须在上岗后1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5)领取准考证、笔试和面试时间请密切关注克东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不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教育局0452-6154808 人社局0452-4323283
监督电话:0452-4323861。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分值折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专业知识和教育理论知识。采取闭卷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入围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则相应增加进入面试的人数。
笔试成绩将在克东县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学科知识体系、课程意识和能力、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以及教学语言和提问设计、板书、讲解等基本技能。试讲采取仿真课堂的形式,面对评委讲课,讲课时无师生对话和答疑。试讲时只提供黑板和粉笔,试讲时间为15分钟,试讲课节为报考学科教材(考生需自带学科教材)。
面试采取两次抽签,考生依据在候场室抽取的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面试考场进行面试。设面试考官组,每组由7人组成。面试打分采取评委现场打分的形式进行,在分数汇总时,采取去掉一个高分和一个低分,然后取平均分值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在克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并根据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如有符合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政策的考生优先聘用,否则同等条件下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五、考核和体检
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对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出来的岗位,依报考岗位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克东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结束后,如有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试用期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由相关单位负责考核,经考核胜任本岗工作的,正式聘用;不能胜任本岗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八、相关待遇
1、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享受在编在岗教师的相应待遇。
2、被聘用人员三年内不得调离本县到县域外工作。
九、 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考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由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克东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克东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克东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克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克东县教育局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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