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6日—18日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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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司法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中央编办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8号)等文件规定,为加强朝阳县教师队伍建设,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经朝阳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公开招聘教师219名(其中含7名朝阳县域外的在职公办教师岗位)。招聘分两次进行(首次招聘符合招聘条件的所有岗位均可报考,只进行面试,限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首次招聘后剩余的岗位,再次进行招聘,招聘形式为笔试加面试),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一)小学教师84名;
(二)初中教师43名;
(三)高中、职专教师70名;
(四)特教教师2名;
(五)幼儿园教师13名;
(六)朝阳博睿双语学校在职公办教师7名。
首次招聘符合招聘条件的所有岗位均可报考,首次招聘剩余的岗位第二次招聘时可报考。具体岗位计划及其他要求详见《2020年朝阳县公开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每次招聘的岗位计划详见招聘公告。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户籍要求:具有朝阳市户籍(朝阳县域外在职公办教师报考不受户籍限制,但只允许报考朝阳博睿双语学校的7个相应岗位,其他人员不得报考博睿双语学校这7个岗位);
(三)年龄要求:普通高校专、本科毕业生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域外在职公办教师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学历要求:
1.首次招聘学历要求:
首次招聘所有岗位要求具备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其中幼儿园美术岗位、高中舞蹈岗位、高中美术岗位、博睿双语学校7名域外在职公办教师岗位以及小学、初中、特教中心的所有岗位本科学段不限师范类;报考其他岗位的本科学段须为师范类。
2.第二次招聘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备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学前教育类专业须为师范类;美术类专业全日制专科学历的须为师范类,美术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不限师范类);
(2)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具备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全日制专科学历的须为师范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不限师范类);
(3)报考初中、特教中心教师岗位须具备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全日制本科学历的须为师范类,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本科学段不限师范类);
(4)报考高中、职专教师岗位须具备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舞蹈、美术教师岗位的不限师范类,报考其他岗位的本科学段须为师范类);
(5)域外在职公办教师报考博睿双语学校岗位须具备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全日制本科学历的须为师范类,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本科学段不限师范类)。
(五)专业要求:所有岗位要求所学专业须与所申报学科方向一致。招聘学段学科专业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020年朝阳县公开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专业与本科学段所学专业须属同一类别,且与招聘岗位专业方向一致。
(六)教师资格证要求:考生应具有与所报考教师岗位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或符合报考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的条件。根据辽宁省人社厅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编委办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教师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20【24】号)要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0届毕业生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再考证,但须在被聘用后1年内取得与报考学段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否则按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解除合同。
(七)已就业的,报名时需要持有就业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八)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身体条件。
(九)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正在被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等侦查尚无结论以及其他不得报考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十)朝阳县域外在职公办教师只能报考朝阳博睿双语学校的7个在职公办教师岗位。
(十一)朝阳县域内在职公办教师不得报考。
三、报考程序
(一)信息发布
2020年朝阳县教师招聘计划、招聘公告、考试安排、考试成绩、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及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均在朝阳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发布,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报名
报名分两次进行。首次招聘符合招聘条件的所有岗位均可报考。待首次招聘结束后,剩余岗位进行第二次报名。两次招聘除报名时间外,其他报名流程及要求相同。
1.第一次招聘报名时间:2020年8月16日—18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4:30)。
第二次招聘报名时间在朝阳县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2.报名地点:朝阳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报考者须携带以下材料(将2020年朝阳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和资格审查登记表与其他复印件按顺序装订):
(1)2020年朝阳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和资格审查登记表(见附件2,自行下载并填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20年应届毕业生若毕业证没有发放的,须由毕业院校出具《2020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有师范类要求的考生,证明上须有“师范”字样,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须同时提供本人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根据辽宁省人社厅 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编委办辽宁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教师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20【24】号)要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0届毕业生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再考证,但须在被聘用后1年内取得与报考学段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否则按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解除合同);
(6)有师范类要求的招聘岗位,毕业证书上未体现师范类的,考生须提供写有“师范”字样的《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未注明“师范”字样的,由考生的毕业高校或主管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调配部门出具该毕业生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7)域外在职公办教师须提交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1.县教育局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2.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第一次招聘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核发面试准考证;参加第二次招聘的考生全部进入笔试,核发笔试准考证。
3.准考证领取时间在朝阳县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4.准考证领取地点:朝阳县教育局人事股。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二代)身份证报名,每次招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本人信息和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者,随时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3.考生自报名至考试、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4.第一次招聘只进行面试,不设开考比例,面试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第二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2,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相应调整招聘岗位计划。
5.考生须自行解决原人事劳务关系,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6.招聘过程中出现未尽事宜,由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商定解决。
四、考试
两次招聘考试形式不同,首次招聘只进行面试,第二次招聘为笔试加面试。
(一)首次招聘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县政府网站公告。
2.面试形式、分值:面试形式为试讲和答辩。面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4.考生的面试成绩即为终成绩(面试成绩并列者,面试试讲成绩高者列前;试讲成绩再并列者,通过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位次)。
(二)第二次招聘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及分值: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学科的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3)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笔试成绩划定进入面试分数线,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县政府网站公告。
(2)面试形式、分值:面试形式为试讲和答辩。面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4)成绩汇总
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计入个人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列前;面试成绩再并列者,面试试讲成绩高者列前;若上述成绩均并列,通过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位次。
五、考察、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人员由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自理。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且在岗位选择前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同学段同学科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列前;面试成绩再并列者,面试试讲成绩高者列前;若上述成绩均并列,通过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位次),考察合格者,进入岗位选择阶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主要审查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是否健全)。
六、岗位选择
报考同学段相同学科的考生在选择岗位时,按照同学段相同学科考察阶段确定的位次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具体岗位。在确定工作岗位后出现个人弃权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空岗,不再补录。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朝阳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疑义,终确定聘用人员。
八、备案、签约
组织聘用人员统一填写《朝阳县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备案表》,报县人社局履行备案手续。同时组织招聘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聘用
聘用人员到岗后,由所在单位到县教育局、人社局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我县现行政策执行。聘任人员到岗后,五年内不得要求调动工作。选择博睿双语学校岗位的人员编制纳入我县相应学段的公立学校,高中编制纳入朝阳县柳城高级中学和朝阳县实验中学,初中编制纳入朝阳县第一初级中学。
十、疫情防控重点要求
1.考生报名或考试全过程不得聚集,且佩戴口罩(但不得影响身份识别);陪同人员不得进入报名点或考点,也不得在报名点、考点外聚集。
2.考生报名及考试时须携带填写好的COVID-19流行病学调查表(见附件3),进入报名点、考点时须接受体温测量,同时将测温结果记录到调查表中。接受体温测量时须有序进行,严格控制人员行进速度和间距。所有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须经疫情防控专业人员进行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报名、考试或组织考试工作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得进行报名或考试。
3.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朝的考生,进入朝阳市前须向朝阳县教育局报告车次等情况,由朝阳县教育局第一时间报告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并到集中隔离点(星维宾馆)集中隔离14天,期间进行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
大连低风险地区来(返)朝人员,须持有健康通行码“绿码”,且能提供近7日内本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居家隔离7天,如无检测证明立即进行核酸检测,入朝不满7天的,要落实居家隔离至7天期满。
朝阳市域内及其他低风险地区来(返)朝人员,考前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无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史的,须提供健康通行码“绿码”,体温测试正常,并做好个人安全防护的条件下方可报名或考试。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考生不得报名或参加考试。
经过报名审核后的考生,考试前不得离开朝阳市、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接触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期间如有发热、咳嗽、乏力等可疑症状的,要第一时间报告朝阳县教育局。隔离及核酸检测等费用由考生自理。
4.候考及考试过程中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须经考点内负责疫情防控专业人员进行综合研判评估,继续考试或立即离开考点。
特别提示:疫情防控重点要求将按照国家、省、市新要求及时调整,请考生关注相关网站。
咨询电话:0421-8997083
朝阳县教育局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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