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日-8月3日
考试时间: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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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我校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黔组通〔2011〕133号)、贵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2013〕10号)等有关政策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教师,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中共安顺市委党校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二、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岗位要求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1.招聘岗位及人数:2名教师。
2.招聘专业:国民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财政学,统计学,金融学,会计学,国际贸易学,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和党的建设>,中国近现代史。(所列专业均为研究生二级学科;博士研究生专业可放宽到其他文科类专业)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8月1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2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5周岁(即1974年8月2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6.报考人员应了解本学科的学术研究进展和前沿动态,熟悉相关理论的实践情况,有较强的教学和科研能力;能熟练讲授本专业课程,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感染力;能够运用先进教学手段,实施新的教学方法;胜任党校专题课教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截止2020年8月1日,安顺市在职在编的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20年8月1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截止2020年8月1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3.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公安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聘用后的岗位即构成《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需回避情形岗位的。
7.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8.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法律法规条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0年8月1日-8月3日,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或“安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中共安顺市委党校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按要求真实、规范填写《报名表》,连同所需材料扫描件,于8月3日前通过邮箱发送到asswdxrsc@163.com邮箱。
(二)报名需提供材料
1.《中共安顺市委党校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份;
2.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4.近三年科研成果扫描件;
5.安顺市外在职在岗人员提供所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
(三)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初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经初审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于考试前一天到贵州省安顺市委党校招聘办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
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岗位要求所需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安顺市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需持所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
五、考试及总成绩
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一)考试
考试分为试讲和答辩,试讲成绩和答辩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考试时间:待定。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总成绩
根据试讲成绩占60%、答辩成绩占40%的比例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成绩。总成绩=试讲成绩×60%+答辩成绩×40%。试讲成绩、答辩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同时试讲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者(未折算的成绩),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入下一环节;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考生试讲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试讲、答辩成绩相同的,则加试,按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加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须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和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经招聘领导小组审定有《招聘方案》“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和“安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或者虽有举报不影响聘用的,由我校按照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市人社局审批。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事实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851-33330629,安顺市委党校纪检组。
(二)在招聘过程中,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和“安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因考生未阅或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疫情防控
1.请各位考生在进入考试、体检各环节之前,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勿前往新冠肺炎正在流行的地区,减少走亲访友和聚餐,尽量在家休息。
2.请各位考生如实填写《中共安顺市委党校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考前14天的个人情况承诺表》(见附件2),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如有错报、漏报、瞒报的,将按相关规定上报至省、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如出现发热(≥37.3°C)、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须如实告知,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3.各位参加考试考生需在微信小程序中下载“贵州健康码”,确认未到中高风险地区,且健康码为绿色后,方能参加考试。另:考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到达我市时持有外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绿码”,或者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参加考试;如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信息,不得参加考试;到达我市后14天所旅居地区调整为中高风险等级的,其考生应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4.考生入口处须进行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
5.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
届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专家研判意见,对以上要求适时再做调整。请各位考生考前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851-33335980、13721538360、 18608536066
1中共安顺市委党校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考前14天的个人情况承诺表.xlsx
2中共安顺市委党校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xls
中共安顺市委党校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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