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0年8月2日— 8月5日
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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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号)等文件精神,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组研究同意,现将寿县新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四)坚持统一组织、分步实施。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20年寿县新桥学校(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计划招聘教师31名,具体岗位信息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条件
1、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2、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在今年的新任教师公开招考中,对“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但用人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须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岗位信息表中设定的教师资格条件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上述所称“高校毕业生”界定范围如下: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3、我省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以报名参加教师公开招考,但应当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35周岁以下”为1984年8月2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本县在编教师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教师。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公开招聘的新任教师,设定3年低服务期,服务期内不得流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2日— 8月5日。
2、报名地点:寿县教体局(地址:寿春镇南门外通淝路寿春中学隔壁)
3、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岗位具体要求的其它证件资料以及《寿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及诚信承诺书》(附件2)等材料,并缴纳考试费用(笔试费45元/门课)、提供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其中:
(1)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等材料。
(3)符合“高校毕业生”界定范围且需要“先上岗、再考证”的,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和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以及《高校毕业生承诺书》(附件3)。
(4)属“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已经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须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
(5)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享受国家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4、报名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
(2)本人学习及工作经历须填写完整,从高校入学至报名之日,不得出现时间间断,待业经历也需完整填写。
(3)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5、资格审查
县教体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笔试费用的,核发《准考证》。报考者于8月11日到县教体局领取《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应聘同一岗位的需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该招考岗位计划数。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符合条件的可改报其他岗位。
(二)笔试
笔试由县教体局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内容包括: 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设定笔试成绩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成绩增加2分。
(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县教体局组织实施。
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 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2:1确定,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专业测试人选,专业测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为确保人员素质,设定专业测试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体检与考察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1.2×60%+专业测试成绩×4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笔试成绩、笔试主观题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县教体局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审批聘用,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与聘用
按照规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教育、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后不再递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一)监督检查。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本《公告》由寿县教体局、寿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三)2020年寿县新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指定查询网址为:寿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ouxian.gov.cn/),寿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寿县教体局”专栏(http://www.huainan.gov.cn/public/column/118322800?type=4&action=list),后续的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等各环节的信息,均通过该网址发布,请及时查询。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县人社、教育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咨询电话:寿县教体局0554-3121093;寿县人社局0554-4021171。
监督电话:寿县监察委:0554—4022359
寿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组0554-4022406
寿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0554-4022221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2020年寿县新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信息表.xls
附件2: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及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3:高校毕业生承诺书.docx
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寿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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