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0年1月6日— 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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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改善我区教师队伍结构,保障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7〕51号),按照公开选调骨干教师的方式为秦都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选调计划
本次秦都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调骨干教师共20名。
其中:秦都区英才学校公开选调骨干教师10名;
秦都区中华路小学公开选调骨干教师5名;
秦都区健康花城小学公开选调骨干教师5名。
二、选调条件
(一)选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面向社会(秦都区教师除外)选调在编在职教师20名;
4、具有选调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条件,其中专业条件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5、适应选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选调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咸阳市秦都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调骨干教师岗位一览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选调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失信被执行人;
3、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选调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秦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
www.snqindu.gov.cn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0年1月6日— 1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咸阳市秦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科(秦都区人民政府大楼424办公室)。
咸阳市内乘11路、16路、18路、21路公交车均可到达。
3.报名所需资料:需携带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取得教育教学荣誉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照一张。
4.经审查,符合应聘条件的,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信息,提交有关资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取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每个环节,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选调人员与岗位条件要求不符,均可取消选调资格。
5、报考岗位为多个学校组合岗位(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时,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还须填写意向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从意向,结合是否服从调剂的原则,确定面试通过人员名单。
(三)考试方式
本次公开选调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安排在秦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试讲内容由参加选调人员现场抽签确定,现场备课、现场试讲。每名选调人员备课时间为60分钟,试讲时间为20分钟。
同一岗位选调人数与面试应聘人员比例达不到1:3的,设置面试低分数线。面试低分数线以面试当天实际参加面试应聘所有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110%。
所有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四)面试成绩计算及公布方式
面试成绩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按所有考官评分成绩之和的平均值确定排名顺序。面试成绩当场告知选调人员,并由选调人员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所有选调人员面试成绩在秦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
根据参加面试人员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体检前须持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同意选调相关证明。
体检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选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选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因选调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六)考察
重点考察选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选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因选调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咸阳市秦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秦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所学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对选调人员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本次选调人员在秦都区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对于招聘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报到的人员和不履行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将记入诚信档案,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参与选调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选调人员在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29—33229016
咨询时间:0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附:
咸阳市秦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咸阳市秦都区教育局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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