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3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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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提升我区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精神,我区将于2019年10月底拟面向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等10所高等师范院校招聘一批2020届优秀毕业生充实我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队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通过公开招聘,引进一批师范大学应届优秀毕业生,提升师资队伍水平。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坚持“双向选择、严格把关、宁缺勿滥、择优聘用、阳光操作”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思想品德好,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职业,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专业学科教师资格(毕业时须取得毕业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
3.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基本功;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计生政策。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适应岗位需求;
5.高校公费师范生不列入本次招聘对象。
四、招聘程序与时间安排
招聘教师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组织面试和笔试,预定人选,签订意向书,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1.发布公告。2019年10月23日-2019年10月29日,通过龙华区政府网站(http:// lhqzf.haikou.gov.cn)及有关师范大学校园网等媒介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时间及方式: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1月3日17:00。采取网上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在此期间自行登录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199进行报名。
①网上报名备材料:
电子扫描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正反面)、学信网查询到的《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
②其他材料:普通话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各类荣誉证书、相应学科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等。
每个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学科。
3.资格初审
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在龙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应聘者请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4.资格复查
考生须提交如下纸质材料进行资格复查:报名表、身份证、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普通话等级证书、各类荣誉证书、相应学科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等。以上证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原件,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原件, 资格复查须本人到场,不接受他人委托。(资格复查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方式
考试形式分为面试和笔试,总分共为100分,其中面试占40%、笔试占60%,即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x 40%+笔试成绩x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本次招聘设陕西师范大学和湖南师范大学两个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所应聘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教育教学理论,口语表达,不参加面试者视为弃权。
(4)面试要求: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整个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面试成绩通过龙华区政府网站(http:// lhqzf.haikou.gov.cn)向社会公布。
2.笔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
(3)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相应考场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通过龙华区政府网站(http:// lhqzf.haikou.gov.cn)向社会公布。
(5)考试作弊者取消笔试成绩。
3.综合成绩
(1)综合成绩=面试成绩x 40%+笔试成绩x60%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2)考生综合成绩通过龙华区政府网站(http:// lhqzf.haikou.gov.cn)向社会公布。考生请及时登录网站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3)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选岗。不参加选岗者视为自行放弃录用资格。
(三)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招聘结果
1.拟聘人选。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选。
2.应聘人员的体检、公示按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上报审批。经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区政府批准。
4.签订聘用协议。由区教育局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
5.办理聘用手续。毕业生毕业后持就业协议以及有关材料到区教育局报到,由区教育局分配到相关学校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5年固定期聘用合同,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调动申请。
五、聘用和待遇
(一)聘用人员安排在区属学校从事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学工作,享受龙华区事业单位教师工资待遇。
(二)聘用的硕士研究生享受我区连续十年每年1万元的特殊人才津贴并于每学年的年末发放。如服务期满5年而解除或终止合同(如自行要求调离、辞职、自动离职、解聘等)的,自次年起不再发放津贴,如当年服务满十个月,当年津贴则按一年发放。
六、其他事宜
毕业生在报到时须提供毕业报到证或介绍信、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体检报告单等有关材料,方予以办理录用手续。如出现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未按时提交或其他不符合我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相关规定的情况,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联系电话:0898-66568646/66568647(吴老师、陈老师)
技术咨询电话:0898—66738902
龙华区人社局0898-66568060
龙华区教育局0898-66568633(纪检科)
七、本方案由海口市龙华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各学校(幼儿园)简介信息请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了解。
海口市龙华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24日
附件【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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