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5日9:00-17:00
笔试时间:2019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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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引进优秀人才,打造名师队伍,提升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结合巴南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实际,按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有关规定,现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中小学教师。
一、选聘原则及方式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核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聘范围及对象
全国范围内(巴南区除外)教育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不含职员和工勤人员)。
三、选聘名额及岗位
公开选聘中小学教师6名,具体选聘岗位见附件1。
四、选聘条件
报名人员需具备全部基本条件,并同时具备业绩条件之一;所报学科要求与原学校任教学科相同。
(一)基本条件(需全部具备)
1.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师德不良记录。
2.心理健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很好地处理工作生活中发生的各种情况。
3.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符合本简章中“业绩条件”第一条或第二条的可放宽到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2019年8月14日);
4.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从事现学科岗位工作满5年及以上。
5.报考初高中岗位的,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岗位的,取得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其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学校领导干部所在的学校岗位。
(二)业绩条件(取得以下条件之一):
1.省级或直辖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特级教师、中学研究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教师;省级或直辖市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省级或直辖市级及以上有突出贡献的教育系统中青年专家。
2.获省级(或直辖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或编制在普通高等院校的教师参加本校组织的赛课(或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
3.获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赛课(或技能大赛)一等奖。
(三)不属于选聘范围人员
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党纪政务处分及诫勉,影响期未结束的(受组织处理的除外);因违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重庆市巴南区教育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五、选聘程序和方法
全国范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以下程序报名,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学校的一个岗位。
(一)现场报名。
报考人于2019年8月15日9:00-17:00持《重庆市巴南区2019年公开选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至招聘学校(本人报考学校)现场报名。
各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及以上比例,达到“业绩条件”第一条或第二条的可放宽为1:1。
(二)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采取分学科讲课的方式进行。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招聘学校共同组织实施。考核分值为10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核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考核成绩未达到8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核的时间:2019年8月17日,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拟招聘人数,按报考的学校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考核成绩出现并列则当场加试讲课,以加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具有资质的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社保局和区教委共同组织考察,以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工作单位调查等方式,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提出综合政审考核意见。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报考同一学校和岗位考生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并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聘人员,并在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后,由选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和服务期限承诺书。要求其在聘用学校服务期至少5年,未满服务期解除聘用合同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按聘用合同支付违约金。
选聘单位需根据本单位岗位的余额情况重新确定受聘人员的岗位等级,按受聘人员新聘用的岗位层级确定工资待遇。
六、纪律要求
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66232931;联系人:许老师
023-66227003;联系人:唐老师
各选聘单位报名咨询电话见附件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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