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19年7月29日—7月30日
笔试时间:2019年8月6日上午9:00-11:30
根据工作需要及《荔波县一般干部调配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稿)》的规定,经局党委2019年第十五次会议研究,决定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公开遴选部分教师到荔波高级中学等八所县城学校工作。
一、遴选原则
公开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遴选职位(学科)及岗位人数(名)
本次遴选涉及8所县城学校共18个职位(学科)36个岗位。
(一)荔波高级中学:7名。
学科:语文1名、化学1名、英语2名、数学2名、体育1名。
(二)荔波县中等职业校:1名。
学科:中式烹饪1名。
(三)荔波县第二中学:6名。
学科:语文2名、物理1名、历史1名、英语1名,体育1名。
(四)荔波县第一小学:5名。
学科:语文2名、数学3名。
(五)荔波县第二小学:5名。
学科:语文3名、数学2名。
(六)荔波县第一幼儿园:3名。
学科:学前教育3名。
(七)荔波县第二幼儿园:6名。
学科:学前教育6名。
(八)荔波县第三幼儿园:3名。
学科:学前教育3名。
三、遴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表现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有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
(二)荔波县县城学校以外的在编在岗教职工及2019年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且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经历终算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三)具有公开遴选相应学段职位要求的学历、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不限专业),详见《荔波县教育系统2019年公开遴选教师职位表》。
(四)所有报考人员不受现任教学段限制,均可跨学段报名。
(五)2017-2019年期间已交流在县城学校且符合遴选报名条件的教师须参加遴选考试,未遴选上的,原则上三年内不再安排到县城学校交流;欲申请2019-2020学年度交流到县城学校的教师如符合遴选报名条件,须参加遴选考试,未参考的,其交流申请不予考虑。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正在接受纪委监委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还在影响期内的;或受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解除处分后不满三年的;
3.近三年参加遴选选调后试用期不合格返回乡镇工作的;
4.2018年、2019年教学质量“斩尾行动”受训对象;
5.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一年以上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者;
6.法律法规规定或其他不适合报考情形的。
四、遴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考人员可在荔波县人民政府网、荔波县教育系统钉钉办公平台自行下载《荔波县教育系统2019年公开遴选教师报名表》,如实填写。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其他资格条件证书(含业绩成果考核加分环节印证资料)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2.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到县教育局政工科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3.报名时间:2019年7月29日—7月30日。
(二)考试与业绩成果考核加分。
本次遴选采取笔试成绩与业绩成果考核加分的方式进行。
1.考试。
(1)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以笔试的方式进行。
(2)考试内容及分值构成。
各职位考试内容均由三部分构成,总分为150分,具体为:政治思想与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30分);教育教学与班级管理(20分);报考职位所在学段学科专业知识(各义务教育学段含高一级学段部分知识)(100分)。
(3)开考。
同一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遴选职位人数形成差额的,可以开考。未形成差额的,经公开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减少该职位的遴选计划数至形成差额开考,对于计划遴选职位人数为1人且未形成差额的,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
考试时间:2019年8月6日上午9:00-11:30
考试职位(学科):所有计划遴选职位(学科)
地点:荔波第二中学报告厅
2.业绩成果考核加分。
业绩成果考核加分全额计入个人总成绩
(1)考核加分内容。
只考核能体现参考者教学技能的近三年参加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教研室)组织的优质课、技能大赛获得的荣誉。其它工作业绩不列入本次考核加分范围。
(2)加分分值。
获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3、1分;获州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7、5、3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7、5分;同年同一活动(逐级推荐的)只取高奖加分;加分无上限。
3.遴选总成绩的确定。
所有职位笔试均设低分数线,低分数线为90分,笔试成绩低于低分数线的,不得选调。笔试成绩加业绩成果考核加分得分即为本次遴选总成绩。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三)遴选对象的初步确定。
参考同一职位的报考者与职位岗位数形成差额的,根据同一职位岗位数按遴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选调人选,同一职位的报考人员遴选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选调业绩成果考核加分高分者。考核加分仍然相同的,选调从事教学年限长者。
(四)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
按照遴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对象,并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遴选的,取消选调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选调。空缺职位不予递补。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选调对象不设试用期,随即予以办理调动手续。
五、制卷、评卷原则及纪律要求
(一)本次遴选笔试命题、制卷采取聘请第三方(命题、制卷)提供,按照保密程序,试卷由提供方在纪检监察工作组人员的监督下于开考前1个小时送达考场。
(二)建立笔试评卷人员库,评卷人员由遴选领导工作小组及纪检监察工作组人员临时随机抽签确定。
(三)评卷方式:主观题得分采取三人制评卷人员平均分制。
六、遴选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岗位的聘任
本次遴选职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根据各遴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空岗实际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原则上按下列程序实行。
(一)遴选学校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没有空岗的,入选者只能聘任到低一级专业技术岗位,待学校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出现空岗后按学校竞聘方案竞聘上岗。
(二)遴选学校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有空岗但不足以完全聘任遴选人员的,按遴选人员的遴选总成绩从高分聘起,末位出现并列的,优先聘任业绩成果考核加分高者,业绩成果考核加分仍然相同者,以从事教学年限长者优选聘任,未被聘任的,待学校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出现空岗后按学校竞聘方案竞聘上岗。
七、有关纪律要求
公开遴选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进行,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公开、公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八、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
遴选工作未尽事宜或出现特殊情况,由荔波县教育系统2019年公开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3614831(荔波县教育局)
18485388966(谭友国老师)
18085466373(莫伟庆老师)
监督电话:3612274(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3614659(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3615613(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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