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19年8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根据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按照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有关规定,现将龙马潭区2019年直接考核招聘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招聘单位为龙马潭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
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教师52名,招聘职位、职位数及职位条件详见《泸州市龙马潭区2019年直接考核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考生只需满足招聘对象1或者2的条件即可):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出生时间在1984年8月2日及以后,户籍不限;
2.具有中级(指中小学一级教师,下同)职称及以上,且高中教师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岗位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出生时间在1979年8月2日及以后的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户籍不限。
龙马潭区内在编教师不能参加此次招聘考试;龙马潭区内民办学校在职教师须提供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泸州市龙马潭区2019年直接考核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1)。
(三)报考基本要求
1.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直接考核招聘岗位职责。
3.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直接考核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5.现役军人。
6.近三年受到党纪政纪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7.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不得兼报。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2.报名地点:龙马潭区教育体育局会议室(龙马潭区长乐街三段2号2幢3-13 )。
3.报名所需材料:
(1)《泸州市龙马潭区2019年直接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1份(附件2);
(2)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任职资格文件复印件(任职资格文件复印件上须签“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满足招聘对象1的考生可不提供);
(3)本人居民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个人自荐材料1份;
(5)各类获奖的证明材料(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
(6)龙马潭区内民办学校在职教师须提供学校同意报考证明1份(附件3)。
《泸州市龙马潭区2019年直接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收取原件,其他材料均要交验原件收复印件(考生所交资料不予退回,请备份留存)。
委托报名时需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受委托人须手写签名后各自加盖指印)、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审查
报名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当场发给《考核测试通知书》。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核招聘的全过程,任何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取消考核、体检、考察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1.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试。
考试采用说课方式进行,时间、地点详见《考核测试通知书》。
2.所有参考人员考核成绩若低于80分则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人员不能确定为进入下一程序的对象。
3.成绩并列的以提供的获奖证书等级高的优先;若成绩并列获奖证书等级也相同的,予以加试。
(三)体检
依照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下的人事招考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rszk1)进行公布。体检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区教育体育局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岗位直接考核招聘的人数进行等额考察,考察由用人学校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组应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取消其直接考核招聘资格。
(五)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名单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下的人事招考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rszk1)进行公布。
(六)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下的人事招考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rszk1)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直接考核招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五、聘用后的待遇
(一)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及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合同聘用管理。
(二)聘用人员的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聘用第一年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行高职低聘(以占编聘用文件的落款时间为起点,月对月计算),第二年起按聘用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一)直接考核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直接考核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直接、过程直接、结果直接,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直接考核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七、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区纪委监委对整个招聘过程实施监督,确保公平与公正。
政策咨询电话:0830-2522061 0830-2522083
监督电话:0830-2518258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直接考核招聘人员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内不得调动,并遵守龙马潭区对服务期的其他规定,聘用合同将明确违约责任,若有违约须严格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
(二)考试信息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政务板块下的人事招考栏http://www.longmatan.gov.cn/zw/rszk1)公布。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在《公告》约定时间内登录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网查阅考试动态,导致本人未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泸州市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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