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19年7月17日至1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18:00
为充实我县县城教师队伍,根据镇宁自治县县城学校差缺教师情况,结合我县教育教学学科需求及教育系统编制情况,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全县公办学校遴选在编中小学教师85人到县城学校任教。为做好我县2019年县城学校遴选教师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遴选工作组
(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遴选工作的领导,成立镇宁自治县2019年镇宁县城学校教师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文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万江荣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冯 波 县教育和科技局局长
成 员:李光耀 县委编办主任
吴顺祥 县人社局局长
陈学元 县财政局局长
刘忠宁 县教育和科技局党委副书记
李科琴 县教育和科技局副局长
曹声芳 县教育和科技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和科技局办公,由冯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科琴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遴选工作监督小组
为确保遴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成立监督小组。
组 长:廖坤祥 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组长
成 员:刘小军 陈学芬 王天祥
二、遴选计划和岗位
遴选计划85名,具体遴选岗位祥见《镇宁自治县2019年县城学校遴选教师学科分布一览表》(表一)
三、遴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教育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与遴选岗位相适应的年龄、文化水平和专业技能;
4.身体健康;
5.能熟练使用多媒体教学;
6.非县城学校在编教师。
(二)遴选资格
教师参选条件:
(1)在中、小学任教三年以上,且近三年(2016、2017、2018)连续考核合格以上的乡(镇、街道)在编教师,教龄计算时间截止2019年7月8日;
(2)现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具有相应专业教师资格和相应专业学历证书。
(三)普通话水平达到黔教语发〔2013〕324号文件要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选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2)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目前尚未解除的;
(3)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选的;
(5)有不服从组织安排记录的。
(五)业绩要求
(1)中、小学教师在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所任学科平均分达到本乡镇该学科的平均分及以上。
(2)借调或交流到其他岗位(无教学成绩)的教师由现工作单位出具证明。
(3)音乐、体育、美术及信息技术学科由学校单独出具教学效果证明。
五、遴选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2019年7月17日至1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18:00。
(二)报名地点:县教育和科技局视频会议室。
(三)报名材料:《2019年镇宁县城学校教师遴选报名表》(表二)(包含教学效果证明材料,需校长审核签署意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获奖证书、相应职称资格证等原件(经审核后退还)和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1张。每位参选教师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四)笔试时间:2019年7月26日。
(五)领取准考证时间:2019年7月25日下午2:30。
(六)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考场设置:见准考证。
六、遴选方式
遴选采取笔试(闭卷)和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占40分,面试占60分。
(一)笔试要求
所有参选教师参加笔试,笔试结束按1:3进入面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以40%的比例计入总分。
(二)面试要求
1.面试方式为说课,组织科段评委组(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教师组成)统一评价标准进行现场评分。语文、数学学科评委组不少于10人,得分去掉1个高分,1个低分。其他学科根据人才库人数确定评委组人数,但不少于7人,得分去掉1个高分,1个低分。特殊学科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决定评委组。
2.先抽取说课顺序,说课满分为100分,以60%的比例计入总分。由评委组制定说课课题若干个,参选教师依次抽取说课课题,每位报考教师备课40分钟,说课15分钟。原则上一个科段一个评委组,成绩及时公布。
3.面试教室不提供多媒体设备,只提供黑板粉笔。
4.参选教师凭抽取的顺序号和身份证进入考场。
七、录用要求
(一)每位参选教师按笔试成绩40%与面试成绩60%计入总分。
(二)各学段、科段根据报名同一学校参选教师数按总分成绩从高分向下依次选拔录用,总分低于70分的不予录用,总分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录用。
(三)如有自愿放弃或被取消资格等情况出现缺额,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录用教师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返回原学校工作,试用期考核结果作为本年度考核结果使用。
(五)经学校录用的教师(除考核不合格外)不能以任何理由返回原学校。
(六)经报名参加考试达到录用标准而放弃的教师,三年内不能评先选优,不能调出调入,不能参加以后遴选,不能晋升任何职级(包含评职称、岗位晋升等)。
(七)若遴选造成乡镇学校缺编的,缺编原则上初中师生比达不到1:17,小学在本乡镇师生比达不到1:22,被录取教师先以支教名义在原学校任教,按从低分依次留任在原学校。试用期由原学校进行考核。
(八)录取教师岗位聘任按县城学校规定执行,如因中高级岗位不够,在同等条件下按考试高分到低分顺序聘任到相应岗位。对已获得高、中级教师职称,在调入(学校)单位无对应空岗的前提下,需降低岗位等级进行聘任。
八、公示
为确保遴选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严格公示制度,面试结果成绩在镇宁政府网(http://www.gzz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和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举报。
九、纪律要求
(一)考核过程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由遴选工作监督组进行全程监督,并在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设立举报电话,确保遴选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二)参选教师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即取消遴选资格,已录取的退回原单位,并给予纪律处分。
(三)相关学校须对所审核的参选教师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将对当事人和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十、监督与举报
本次遴选工作由教育和科技局监察室进行全程监督,遴选期间如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请予举报。
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电话:0851-36230959
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0851-36222314
教育和科技局监察室电话:0851-36222558
十一、其他
(一)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本方案有关条款,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本次遴选工作相关的通知、公示等信息均在镇宁政府网发布,请参选教师关注政府网相关信息。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
(四)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镇宁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政工股
联系电话:0851-36226454
联 系 人:朱建芳
表一:镇宁自治县2019年镇宁县城学校教师遴选学科分布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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