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2019年缙云县定向培养小学全科教师10名、高中地理教师3名、高中历史教师2名、初中语文教师5名、初中数学教师5名、初中英语教师2名、初中历史与社会教师3名。现将有关招生(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对象
具有缙云县行政区域范围内户籍,2019年报考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有志于从事教育事业的学生。报考学生须身体健康、愿意接受教育部门落实到有事业编制学校任教,并与缙云县教育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二、招生计划和培养院校
2019年计划定向培养小学全科教师10名,培养院校:丽水学院;高中地理教师3名、高中历史教师2名,培养院校:浙江师范大学;初中语文教师5名、初中数学教师5名、初中英语教师2名、初中历史与社会教师3名,培养院校:杭州师范大学。
三、招生录用原则和程序
1.按照“先填志愿、择优选拔、后签协议”的原则,实施定向培养招生。
2.符合定向培养条件的考生按照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安排在相关高校各专业同批次提前批录取。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按招生计划1∶1.2比例将上线考生提供给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将考生名单发送至缙云县教育局。
3.缙云县教育局根据招生院校提供的名单,会同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生面试,对面试合格的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对象,并在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缙云教育信息网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由缙云县教育局商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按招生计划1∶1比例与定向培养对象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名单报招生院校。
4.考生签订就业协议时须提供高考分数卡、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终录取的定向培养考生名单由招生院校抄送缙云县教育局、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学习费用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学员,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等先由学员本人垫付,转正后由县财政一次性予以每人两万元补助,具体按签订的协议执行。协议明确双方违约责任,并严格履行。定向培养生可享受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
五、就业与待遇
凡报考定向培养并录取的学生,根据培养计划按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参照公务员录用相关规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体检、考察合格的,按照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由缙云县教育局根据学校编制、考生综合学习成绩等情况商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统一调配到具有事业编制的学校任教,由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毕业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服务期不少于8年,职称及工资待遇按省政策执行。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有关问题,考生可向缙云县教育局咨询。
缙云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578——3140612。
缙云县教育局
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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