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师引进(调入)工作,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根据《关于印发<阜南县2019年公开引进(调入)县外在编在职教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公招字[2019]1号)文件精神,经阜南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招聘、引进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1.坚持缺编可进原则。
2.坚持对等引进原则。原在城区的引进到我县城区规划区,原在农村的引进到农村。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教师引进工作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招聘、引进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人社、编制、教育、财政部门共同实施。
二、基本条件
1、县外在编在职且已转正定级的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男、女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起算)。
4、中、小学教师均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须具备中专(须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专业)及以上学历。
5、各学段教师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其中幼儿园教师须具备幼教资格证。
三、引进计划
1、2019年阜南县引进(调入)县外教师工作除许堂乡、朱寨镇、柴集镇、新村镇、田集镇、焦陂镇、王店孜乡外其他乡镇不受名额及学科限制;
2、凡申请调入许堂乡、朱寨镇、柴集镇、新村镇、田集镇、焦陂镇、王店孜乡的教师须参加用人单位面试,合格者方予引进(调入)(名额、学科及面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工作程序
(一)启动及公告
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招聘、引进(调入)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在县教育局、人社局及县政府网站发布引进(调入)公告,提出相关要求。
(二)报名及初审
凡自愿要求调入我县相应学校任教且符合引进(调入)条件的教师,须填写调动申请表,经所在学校及当地教育、人社、编制等部门同意调出后,本人持申请表及有关证件接受资格初审。
(三)考察及聘用
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招聘、引进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申请人进行考察(方案另定),考察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考察合格人员在县政府、县人社局及县教育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提交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招聘、引进(调入)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岗位,按照规定办理编制、工资关系转移等相关手续,聘期3年,聘任期满考核合格继续聘用。
五、报名时间及相关要求
(一)时间:符合申请条件的教师可随时报名,全年有效,定期审批;
(二)地点:阜南县教育局人事股
(三)所需材料:
1、《阜南县2019年公开引进(调入)县外在编在职教师申请表》(一式四份,A4纸正反面打印),调出地学校、教育、人社、编制等部门要署名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在报送申请表时,须同时提交书面调动申请书以及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聘书、表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六、政策待遇
1、凡引进(调入)我县的各学段教师,均享受与县内在编在岗同学校、同学段教师同等待遇。
2、引进(调入)教师原在城区学校任教的,调入后仍安排在我县缺编的城区学校相应学段学科任教(也可申请到农村缺编学校相应学段学科任教)。原在乡镇学校任教的,调入后仍安排在缺编的乡镇学校相应学段学科任教(不论其学校规格)。
3、引进(调入)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市、县级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可根据本人志愿安排至缺编的城区学校相应学段学科任教:
(1)省特级教师(或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教坛新星;全国教学能力和技能评比省级及以上获奖者;
(2)市级名师、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教师(只含优秀特岗教师、乡村优秀教师)、模范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先进班集体(仅限班主任);
(3)县级名师、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教师(只含优秀特岗教师、乡村优秀教师)、模范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先进班集体(仅限班主任);
(4)中小学、幼儿园学科优质课评比、多媒体大赛、教师基本功大赛(不含学科单项比赛获奖)县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七、引进奖励
根据县委有关文件规定,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1、省特级教师(或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教坛新星,连续5年内,由县财政每月奖励2000元,本地无住房的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租房补贴;
2、市级名师、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连续5年内,由县财政每月奖励1000元,本地无住房的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租房补贴;
3、县级名师、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连续5年内,由县财政每月奖励500元。
奖励对象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县外在编在岗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年龄: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3、中小学教师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八、工作要求
(一)县外引进(调入)在编在职教师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操作,切实维护引进(调入)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除取消引进(调入)资格外,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凡不符合引进(调入)条件的,一律不予研究接收,任何学校一律不准先行借调。
(三)严格编制管理,严禁超编进人。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调入):
1、入编后工作两年以上的,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有合格以下等次的;
2、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3、曾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尚在处分期内的;
4、违反有关政策法规及其他不宜引进(调入)的。
(五)引进(调入)的教师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学校报到上班,否则取消其引进(调入)资格。
九、本公告由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招聘、引进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人事股 0558-6726003
县教育局人事股 0558-6724880
附件:阜南县2019年公开引进(调入)县外在编在职教师申请表(正反两面).xls
阜南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招聘、引进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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