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7日至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17:30)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中共渭南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渭南市教育局、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教育系统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渭教人﹝2019﹞8号)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经渭南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引进一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研究生。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为渭南中学招聘高中教师20名,具体岗位详见《渭南经开区2019年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普通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毕业,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和业务能力。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15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9年6月15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高中相应学科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辞退、开除公职的;
(3)受到党纪政纪、校(院)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4)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立案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现役军人;
(6)已经被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明确服务期限,服务期未满的;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教师的其它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9年6月4日在渭南经开区管委会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审
报名、资审时间:2019年6月17日至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17:30)。
报名、资审地点:渭南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53办公室。
报名、资审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荣誉证、具体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能证明个人业绩和工作能力的原始材料和复印件、《渭南经开区2019年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名表》(应聘人员在渭南经开区管委会网站下载,相关信息可打印,签名须现场进行,一式两份)、小二寸彩色照片3张。
应届毕业生可持高校出具的学籍或学历学位证明、学生证、就业推荐表等资料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参加资格审查;正在办理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出具教育部网站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资格审查。
(三)面试
本次招聘岗位面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领导小组研究该岗位招聘计划是否予以核减或撤销,缩减或取消计划将在渭南经开区管委会网站公布。
面试采取讲微型课和答辩方式进行,分别实行百分制。备课时间为40分钟,讲课时间为10分钟,答辩为5分钟,侧重考查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课堂组织能力、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面试设置低分数线60分,低于低分数线予以淘汰。面试成绩、讲课成绩、答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讲课成绩×60%+答辩成绩×40%。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分岗位以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按讲课成绩排名,讲课成绩出现并列的,进行答辩加试,并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体检人员名单在渭南经开区管委会网站公布。
(四)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对体检不合格项目且有疑议的,可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相应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资格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考核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现实表现等情况。对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应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渭南经开区管委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正式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由领导小组将引进人员名单报区党工委、管委会审定,审定通过后由区人社局报送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符合条件者由市人社局统一下发聘用文件和《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八)办理手续
新聘用人员持《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管理,由学校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合同中规定低服务年限为5年,且不得在服务期限内,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区人社局和财政局负责办理编制、岗位聘用、工资等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公开招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若应聘人员所提交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甚至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前持相关证件进行复审,在规定期限内未取得相应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分配后5日内不到岗,视为自动放弃。
4.在招聘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公告未尽事宜,由渭南经开区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913-2522530
渭南经开区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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