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7日至5月17日(节假日除外)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提高公办高中阶段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决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学历教师。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㈠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㈡ 政治思想素质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
㈢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㈣无违法违纪行为。凡受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均不得报名;
㈤ 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㈥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19年4月1日。
二、招聘岗位
详见《广东省海丰县高中阶段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含暂缓就业毕业生)。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㈠ 报名时间及地点:
采用现场招聘办法,应聘者请于2019年4月17日至5月17日(节假日除外)带齐相关材料到海丰县教育局现场报名。
㈡ 考试
考试免予笔试,在招聘现场直接面试。
1、面试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采取随到随时进行现场审核。资格审核材料: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就业协议书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暂缓就业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暂缓就业协议书。
请应聘者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除外)到现场提交审核。
2、面试
经现场资格审核合格符合条件的人员安排相关评委进行面试。面试由7名评委组成,面试采用说课的形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0-15分钟,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须在同一考官组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将不予列为招录对象。
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按考生报考的岗位依成绩高低为序,排定名次,按招考岗位的名额等额确定招聘候选人。如同一岗位后一名候选人出现成绩并列时,以加试办法由评委评分确定入围人选。
3、签署协议书
根据面试结果,按照岗位需求确定签约人员,现场签署就业协议书(请提前准备好就业协议书)。
㈢ 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报县人社局核准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对象应在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聘用手续。入职后由县编办办理入编手续。
五、待遇
㈠聘用人员到位履职后,给予一次性安家费八万元。
㈡试用期期间工资待遇按转正工资发放,并在服务期5年内每月发给1000元的高学历特殊津贴。
㈢到职后由学校安排教师公租房。
六、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获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并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上缴领取的安家费。
(2)招聘为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的,须在2年内取得中职教师资格,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上缴领取的安家费。
七、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广东省海丰县教育局人事股 林老师
联系电话:15019578193
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联系电话:0660-6600117
海丰县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0660-6687612
附件下载:
附件1:广东省海丰县高中学校招聘教师岗位表(2019年)(1)
海丰县教育局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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