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19年3月25日(8:30-11:00;13:30-16:30)
为满足新昌县教体系统下属学校编外用工的需要,经县委编办核准,县人力社保局同意,根据《新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用编外用工实施办法(试行)》(新委办〔2013〕133号)文件精神,县教体局决定组织实施2019年新昌县教体系统公开招用编外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计划
2019年新昌县教体系统计划公开招用编外人员31名,具体招用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可于2019年3月11日起登录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xc.gov.cn/)“人事信息”栏查询。报名人数少于招用岗位人数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用计划。
二、招用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用范围和对象:
1.具有新昌县常住户口(以2019年3月21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2.取得招用岗位所需毕业证书的社会人员;
3.新昌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
在2019年3月21日前通过网络教育、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招用单位招用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按社会人员报考。
所需其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的取得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1日。
上述人员中属于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19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二)招用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国家认可的学历;身体健康;年龄要求协教岗位为18周岁至35周岁(2001年3月21日-1983年3月21日),高配电工岗位为18周岁至45周岁(2001年3月21日-1973年3月21日);符合招用岗位所需的学历等资格条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资料
报名时间:2019年3月21日上午8:30至下午16:30。
报名地点: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鼓山中路179号)。
报名资料: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随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还需随带《新昌县教体系统公开招用编外人员报名表》(可在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一式两份),一寸免冠近照3张,缴纳考试费50元,并按规定填写《报名表》。
四、笔试、面试、体检、考察
1.笔试:笔试由县教体局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时间和科目为:2019年4月13日上午9:00-11:30《综合基础知识》。《综合基础知识》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后,根据招用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招用3名及以上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用岗位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应岗位不再递补。面试由县教体局组织实施,面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3.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用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有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体检由县教体局组织实施,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事业单位招聘体检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4.考察: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参照事业单位招聘考察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如考察不合格的或本人自愿放弃考察的,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察由县教体局具体组织实施。
在招用过程中,如出现单位和个人有关信息、提供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等违反招用政策规定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办理招用
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岗位招用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招用人员,由县教体局向社会公示7天。
公示结束后,办理招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为提高招用工作效率和满足招用单位工作需要,对考生自行放弃招用报到或招用后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岗位,在下次公开招用编外人员公告发布前,由县教体局提出书面申请,经人力社保部门核准,可按照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公示,办理替补招用手续。
咨询电话: 县教体局人事科0575-86023803
附件:
新昌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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