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时间:3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衡阳师范学院报名点
时间:3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招聘计划(详见附表1)
三、用人单位简介
炎陵县地处湘东南边陲、井冈山西麓,是中华始祖炎帝神农氏归根之地。境内有衡茶吉铁路和衡炎、岳汝、炎睦三条高速公路通过,交通便捷。全县现有公办高中1所,职业高中1所,初级中学7所,九年一贯制学校9所,小学10所,教学点9所,公办幼儿园16所。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3月6日以前出生)至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6日以后出生);
7、愿意在炎陵县低服务三年以上(含试用期)。
8、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亊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亊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亊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亊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亊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非2019年应届师范毕业生、公费定向师范毕业生;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岗位条件见附件1
五、招聘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全日制本科师范院校(含综合大学师范专业或教育院系)2019年应届师范类本科学历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招聘在衡阳师范学院、湖南师范大学设立报名点。
六、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可通过如下网站查阅,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株洲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zhuzhou.gov.cn)、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zhuzhou.gov.cn/)、
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nyanling.gov.cn)、
湖南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job.hunnu.edu.cn)、
衡阳师范学院就业信息网(http://jy.hynu.cn)。
各环节招聘信息在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时间、地点安排。
(1)湖南师范大学报名点
时间:3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湖南师范大学就业办(湖南长沙岳麓区潇湘中路122号)
(2)衡阳师范学院报名点
时间:3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衡阳师范学院东校区数学楼(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6号)
2.报名要求
实行现场报名确认(不接受电话报名、网上报名、他人代替报名)。报名时,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并携带《株洲市炎陵县2019年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和《株洲市炎陵县2019年面向高校应届师范毕业生招聘教师学业情况鉴定表》(见附件3),同时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普通话等级证(语文教师须二甲及以上、其他学科教师须二乙及以上等级证)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相片3张进行现场确认。毕业证、教师资格证须于2019年7月1日前交验原件,未能按时提交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1、由工作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确认同时进行。
2、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考试前一天在考点发放《准考证》,应聘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组织考试
1、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
2、考试方式:采用口头答辩和上微型课相结合的方式。
(1)口头答辩:时量为5分钟/人,成绩满分为100分。
(2)上微型课:时量为12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微型课的备课时量为15分钟。除答辩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者不能参加微型课外,根据该岗位考生口头答辩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微型课人选,若没有达到1:3的人选,则全部参加微型课,口头答辩成绩并列者均参加微型课。
3、考试时间、地点:详见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2019年3月30日公告。
4、成绩合成:
综合总成绩=口头答辩成绩×30%+微型课成绩×70%
口头答辩、微型课、综合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确定拟聘对象、签约。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签约对象。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微型课成绩高的排前,微型课成绩都相同者,增加板书环节,按板书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对象。综合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录用。
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和履约协议书。
签约地点:考点现场
签约时间:所有考生上完微型课后
(六)体检与考察
签约考生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施。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除须当场复查项目外,可在接到通知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和履约协议书。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在校表现等方面的表现。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者,按应聘综合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两次。
(七) 公示与聘用
1、根据综合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炎陵县教育局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2、新录聘教师统一分配到城区学校工作。
3、被聘用人与用人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在炎陵县服务低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并签订服务承诺书。
七、监督机制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731-22036202(炎陵县教育局)
地址:株洲市炎陵县霞阳镇井冈路22号(炎陵县教育局政工股202室)
监督电话:0731-22542803(炎陵县人社局)
0731-26220016(炎陵县纪委监委)
0731-28681082(市人社局)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炎陵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株洲市炎陵县2019年面向高校应届师范毕业生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条件
附件3:株洲市炎陵县2019年面向高校应届师范毕业生招聘教师学业情况鉴定表
炎陵县教育局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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