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19年1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为适应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充实教师人才队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关于印发<清江浦区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清发〔2017〕25号)等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区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编外人员3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9年清江浦区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一)。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至2001年1月1日期间出生)。
3.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
4.2017年3月25日后由清江浦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新招聘的人员,截止2019年1月23日仍在所招聘单位工作的。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见附件一)。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清江浦区教育局三楼会议室(延安西路200号),咨询电话:0517-83516910
3.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19年清江浦区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1份(个人签名须手写,其他内容可打印,附件二);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聘编外教师岗位需提供);
(5)同意报考证明(附件三,现单位盖章);
(6)近期免冠二寸照片1张(背面写上姓名、工作单位、报考学校及岗位);
(7)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8)报名情况汇总表(附件四,现单位盖章)
4.资格审查
由清江浦区教育局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收取《报名表》,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若参加招聘编外人员考试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1倍的,报名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考试人选。
(二)考试
1.中小学编外人员招聘采用笔试的考试形式,笔试由清江浦区教育局统一组织。
(1)笔试内容:岗位专业知识
(2)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5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3)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应聘人员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应聘人员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清江浦区政府网站公布。
2.幼儿园编外人员招聘采用面试的考试形式,面试由清江浦区教育局统一组织。
(1)幼儿园招聘编外人员面试采用试讲、答辩及技能展示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包括:①备课:考生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在指定地点和专用备课纸上独立设计出教学方案稿,备课时间为1小时。②试讲:试讲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考生根据设计的教学方案稿进行模拟上课,上课时间为8分钟。③答辩和技能展示:答辩主要采用问答形式,由评委围绕课堂教学、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内容进行提问,考生当场回答。技能展示内容现场指定,形式为弹唱、舞蹈、绘画等,考生自备技能展示的相关物品。答辩和技能展示时间为5分钟。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清江浦区政府网站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在所有参加应聘的笔试或面试成绩合格的编外人员中,分别按笔试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若进入体检环节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1倍的,考试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清江浦区政府网站公布。
由清江浦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由清江浦区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8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四、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清江浦区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五、聘用与相关待遇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自主约定服务年限、人员待遇等事项,并报区教育、人社部门备案。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和咨询电话:中共淮安市清江浦区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第七纪检组 0517-83516381 0517-83516996
本公告由清江浦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清江浦区教育局
2019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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