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2019年1月18日9:00—1月20日16:00
为认真贯彻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托克逊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于2019年1月中旬开始分批面向内地高校公开招聘289名2019届应届和往届生地方性事业编制教师。
一、招聘原则
采取地方性事业编制方式,实行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
面向内地高校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地方性事业编制教师289人,其中:幼儿园教师62人、小学教师119人、初中教师65人、高中教师37人、职业高中6人。
(二)招聘对象
内地院校应届、往届毕业生:
(三)招聘学历要求
1.高中学历要求:师范类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院校的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院校的与招聘岗位相近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初中学历要求:师范类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院校的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院校的与招聘岗位相近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小学学历要求:师范类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院校的师范类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相关院校的与招聘岗位相近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幼儿园学历要求:师范类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院校的师范类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相关院校的与招聘岗位相近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到托克逊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要求年满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以身份证原件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
4.招聘岗位资格要求:
(1)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要求:能够熟练掌握和应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通话标准,达到二级乙等或MHK等级水平三级甲等及以上,其中报考语文学科岗位须达到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
(2)教师资格证书可暂时不作要求,但在正式上岗后一年内须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对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由校方出具可于2019年7月底前正常毕业的书面证明材料,材料中要注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培养方式。对因成绩原因未按时取得毕业证的先纳入临时聘用教师范畴,在两年内取得毕业证的可以纳入地方性事业编。
5.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无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等不良嗜好;能适应岗位工作的需要。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新疆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正式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教师。
2.现役军人。
3.新疆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4.近三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在托克逊县2018年教师招聘中离职、辞职、解约、未按约定报到等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所需资料:考生可登陆托克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看招聘岗位,下载《2019年吐鲁番市托克逊县面向内地高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也可现场填写报名表。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原件,近期一寸免冠照两张,语言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及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由毕业高校开具毕业证明),本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
2.现场报名时间:1月8日—1月31日。
3.现场报名地点:托克逊县教育局。
(二)面试
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主要采取试讲、说课、答辩等方式进行,时间10分钟左右。
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学科专业知识掌握情况。考生面试时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考核不合格的,视为面试不合格。
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小组电话通知。
(三)体检
考生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签订就业协议、发放报到证
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且有意向到托克逊县工作的情况下,签订三方协议、发放报到证,并签订相关协议,约定违约金3000元。
(五)报到及政审
1.往届生于2月10日-2月15日到托克逊县教育局报到,并携带公安部门出具的政审证明;
2.应届生于8月15日-8月19日到托克逊县教育局报到,并携带公安部门出具的政审证明。
3.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要提前电话告知托克逊县教育局,征得同意的情况下可适当延长时间。
(六)培训及上岗
新招聘教师在托克逊参加不少于80课时的岗前培训,培训及考核合格后即上岗并开始起薪及计算工龄。
(七)公示、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日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要求转递人事档案,报托克逊县人社局统一下发正式聘用文件,用人单位与个人办理聘用手续。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聘用人员管理
1.聘用教师实行地方性事业编制合同聘用制管理。依据有关规定,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受聘期内经考核不合格,或者严重违反合同及国家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的,单位可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2.为保证聘用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聘用人员的合同内容、考核、解聘辞聘、人事争议等事宜按照《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执行。
四、有关待遇
吐鲁番市地方性事业编制教师统一待遇
1.地方性事业编制教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保留地区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绩效工资等组成。享受与国家事业教师同等工资、五险二金、其他补贴和定级定等等方面待遇。
2.可进行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晋升。
3.经有关领导同意批准后,方可在吐鲁番市事业单位之间调动。
4.对工作满一年并参加年度考核合格者,优先将其纳入每年特岗教师自主招聘范围。
5.每年给予报销一次招聘教师回家探亲或其父母来疆探望路费(报销标准高为火车硬卧)。
6.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和急需人才按照《吐鲁番市引进人才暂行办法》,享受工资、职称评聘、职务等级、安家费及津贴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7.新招聘教师自上岗之日起按月计发工资或发相应的生活费。
8.根据县财政安排每年发放一次取暖费。
9.住宿待遇:招聘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提供教师周转房、公租房或宿舍,配备基本生活用品,自己可以做饭,均配备有炊具、洗浴等简易生活设施。
五、有关要求
(一)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要做到客观、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招聘纪律或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一律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二)如果应聘者原先与其他单位、部门已经签订过就业协议的,自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三)报名后,应聘者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若因自身原因延误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责任。
六、联系方式
网站查询:托克逊县党建网
联系电话:米老师:0995-8819710、17309955273
苏老师:18999045776
魏老师:17609951243
QQ邮 箱:3295176700@qq.com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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