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2019年1月10日---2019年1月14日
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为提高我县学前三年教育整体水平,切实解决我县幼儿教师不足、专业结构不合理、年龄老化等突出矛盾。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从近年来我县籍幼儿师范毕业生中招聘幼儿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范围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要求的2018年前(含2018年)全日制普通院校中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或幼儿师范类学校相关专业毕业生。
二、招聘数量、岗位、条件
(一)招聘54名:城区幼儿教师20名,农村幼儿教师34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取得幼教、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含考试成绩合格);普通话证二级乙等以上。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后出生)。
7、学前教育、幼教及幼儿师范类学校相关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院校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8、应聘人员本人或其父母为交口户籍 (含原交口籍生源毕业生毕业后未迁回的);具备以下条件参加应聘的人员,户籍可不受限制:①与交口县户籍人员或在交口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结婚组建家庭的;②在交口县机关事业单位服务五年以上并在岗的。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交口县政府网站、交口电视台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个应聘人员只限应聘一个岗位。
报名日期:2019年1月10日---2019年1月14日
报名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 交口县教育科技局
3、报名提交材料:
报考人员提前填写、打印《报名登记表》;同时携带报到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考试成绩合格证、普通话证、身份证(二代)、户口本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与《报名登记表》所贴照片相同的近期1寸红底免冠彩照5张(粘贴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下方空白处,另外用U盘提供同底电子版照片一张,要求jpg格式并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户口不在交口县辖区的需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交口籍生源毕业生提供户口迁移证明;组建家庭的提供结婚证和其配偶的户口证明(或工作单位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在交口机关事业单位服务五年以上并在岗的提供单位一把手签字盖章的工作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年龄等信息和相关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报名人员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考生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条件或因身体等原因不能担任本岗位职责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以后各环节(包括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因各种原因出现空缺,一律不递补。
(四)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为一卷(分值为100分),设定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保留二位小数,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笔试科目为幼儿教育教学理论、公共基础知识、幼教教学大纲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结束一周后,笔试成绩、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通知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五)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揭晓后,从笔试成绩人员中分招聘岗位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规定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如不达比例,按实有人数复审,若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将进一步确认应聘人员报名时所提供的材料和信息是否真实有效。资格复审中,证件(证明)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与应聘岗位资格要求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复审未到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六)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列入面试范围,面试人员名单及相关通知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面试由县招聘领导组组织进行。
所有入围人员参加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分讲课和答辩(技能展示)两个环节。讲课占面试成绩的60%,答辩(技能展示)占面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小数点保留二位小数。
面试全部结束后,进行总成绩计算。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总成绩=笔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3位小数)。拟聘用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依次确定。如后一名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分数也一样,则按学历由高到低确定,如学历仍一样,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应聘人员的终成绩及体检通知将在招聘发布公告网站公布。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医疗机构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察
由招聘领导组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生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派人进行实地调查。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并查证核实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县人社部门下达聘用通知并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岗位由招聘领导组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拟聘人员现场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在规定时间不参加选择聘用单位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的幼儿教师试用期一年,聘用人员与所在幼儿园先签订1年试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经双方同意,续签3年合同,考核不合格者,所在幼儿园不再与其签订合同。在聘用手续办理后放弃聘用资格的,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四、待遇
聘用人员参照我县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及社会保险等有关待遇执行。
五、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
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相关安排及通知,将在交口县政府网、交口县电视台及时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留意网站信息。以上各环节时间,均过期不候,逾期责任自负。
六、其他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二)本方案由交口县2018年幼儿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15035888000(华老师)、15903583905(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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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口县2018年幼儿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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