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为全面提高我区高中阶段师资水平,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选聘部分高中教师,为公平、公正、顺利开展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聘数额
本次共选聘高中教师70名,选聘单位、具体岗位及数额详见附表。
二、选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
(二)坚持严格标准,按岗选聘的原则。
(三)坚持择优录用,规范操作的原则。
三、选聘理由
为提升高中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解决普通高中学校和职教中心专业课教师短缺问题,通过选聘吸引高层次人才到徐水区高中段学校任教,进一步完善教育人才引进机制,办好党和人民满意的教育。
四、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35周岁,即1983年12月10日至2000年12月9日间出生。
(二)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敬业奉献和改革创新精神。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四)应聘徐水一中、综合高中、巩固庄中学岗位者须取得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8月底前取得。职教中心所聘教师原则上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者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否则予以解聘。
(五)应聘徐水一中和综合高中岗位者须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其中师范类或“985”及“211”可放宽至普通类全日制本科一批学历;应聘职教中心岗位者须为普通类全日制本科一批及以上学历,其中财贸和机电汽修类可放宽至普通类全日制本科二批学历;应聘巩固庄中学岗位者学历须为普通类全日制本科二批及以上学历。
(六)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一致或相近,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调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及试用期未满者不得应聘。
五、选聘方式及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2018年12月10日- 12月16日)
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徐水区政府网发布招聘信息。同时,选聘办及时与相关高校取得联系,并在相关高校网站发布招聘岗位信息及相关政策。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2018年12月17日- 12月21日)
报名可通过现场或电子邮箱两种形式:
1.现场报名:
携带填写好的《保定市徐水区2019年选聘高中教师资格审查表》,往届生同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19年应届毕业生同时携带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就读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加盖学院系和学校公章,相关负责人签字),到相应选聘学校报名,联系电话及邮箱见选聘公告。
2.电子邮箱报名:
下载《保定市徐水区2019年选聘高中教师资格审查表》,内容填充完毕后,往届、应届毕业生根据现场报名应提交的相应资料拍照后(建一个文件夹,注明姓名、报考学校),发送到各选聘学校相应邮箱,应聘人员及时电话确认。
3.资格审查:
由区教育局组织相应选聘学校负责对现场和电子邮箱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者不受招聘岗位比例限制全部进入面试。
4.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注意事项: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将通过公共邮箱:xsgzxp1@126.com,密码:20181207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并按时参加面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2018年12月27日)
1.面试地点拟在河北师范大学。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共100分。试讲内容为现行的高中教材,满分70分;试讲结束后由评委组长在答辩题库中随机确定1至2个答辩题目,面试人员当场应答,满分30分。面试顺序由应聘人员随机抽取。
2.由选聘办遴选具备评委资格的专家和骨干教师组成评委小组,评委小组由7人构成。根据试讲和答辩评分标准,现场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去掉一个高分和一个低分,取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考试成绩,每一岗位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其中,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取消后续资格。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核人选。若考试成绩并列者,按照学历高者、高学历毕业时间早者、年龄大者的顺序确定优先进入考核环节。
(四)考核(2018年12月28日)
选聘办组织相关人员,通过查阅档案、座谈等方式,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核,考核合格进入体检环节,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后续资格,空出岗位根据各学科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若考试成绩并列者,按照学历高者、高学历毕业时间早者、年龄大者的顺序确定优先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2019年1月2日)
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可允许复查一次,复查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出岗位根据各学科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若考试成绩并列者,按照学历高者、高学历毕业时间早者、年龄大者的顺序确定优先进入公示环节。
(六)公示(2019年1月7日-1月15日)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终确定拟聘人员,并报领导小组同意,在徐水区政府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出现不合格或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岗位,按应聘该岗位考生的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若考试成绩并列者,按照学历高者、高学历毕业时间早者、年龄大者的顺序确定优先拟聘用人员。
根据岗位需求情况,由教育局、招聘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如个别学校岗位出现达不到招聘数额时,空余部分不再选聘,纳入2019年中小学教师统一招聘。
(七)聘用安置
2019年暑假开学后,拟聘用人员与学校签定聘用合同,纳入全区教职工编制,办理增人、入编等手续,工资从正式上岗后的当月计算。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的不予聘用或解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抵顶见习期。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用人单位终止聘用合同。新聘用教师须在区教育系统工作满6年以上方可流动。
六、组织领导(略)
七、纪律与监督
(一)选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选聘工作人员在选聘工作过程中,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二)选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格选聘纪律。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严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徐水区教育局 电话:0312-7115665
徐水区人社局 电话:0312-860177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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