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5日至12月9日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师范院校。学校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有“千年学府、百年师范”的美誉,学校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是中国共产主义运动、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策源地和中国现代师范教育的摇篮之一。学校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国家级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基地、国家级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湖南省小学教师培养培训和教研教改基地、湖南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要求,结合学校事业发展规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0个;招聘计划23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网站(http://admin.hnfn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5日至12月9日。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请应聘人员登陆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http://rsc.hnfnu.edu.cn/),点击“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后对照应聘的岗位类别,按照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现场报名请应聘人员携带学历学位证明材料、身份证、科研成果及获奖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人事处师资科(行政二办公楼二楼)报名。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须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所有参加考核人员须携带相关材料原件(身份证,第一学历至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以及该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材料原件)以供核查。
(四)考核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核方式
采取教学及素质考核和学术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教学及素质考核和学术评议各占综合成绩的50%。
教学及素质考核采取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水平、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考核,总分100分。
学术评议主要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科研成果及其科研能力、学术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评议,总分100分。
设置综合合格分数线为75分(含75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应聘资格。考核结果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及校内绩效工资等待遇。同时根据其科研成果,学校为新聘用的博士提供人才引进待遇,详见《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引进博士暂行办法》。
咨询电话:0731—88228215(人事处陈老师)
举报电话:0731—88228206(校监察处)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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