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18年11 月30日8:00至12月4日17:00
根据南京市浦口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46号)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精神,经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部分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含部分街道所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9名事业编制内新教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admin.njhrss.gov.cn)、南京市教育局网(admin.njedu.gov.cn)、浦口区政府(http://admin.pukou.gov.cn/)、南京浦口教育局网(http://admin.pukou.gov.cn/zjpk/zfzcbm/jyj/)等网站发布。具体招聘岗位及数量等详见《南京市浦口区2019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学科)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合格毕业生、符合岗位(学科)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2019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尚未初次就业的2018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学前教育岗位放宽至大专学历)。
2.2018、2019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 2019届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和尚未初次就业的2018届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限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
4.2019届南京生源免费幼儿师范男生按有关政策执行。
(二)符合岗位(学科)需求,获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硕士研究生为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生为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曾以留学人员身份报名参加过浦口区教育局所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的不再参加本次招聘。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均需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19届毕业生与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19年8月1日前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报名平台:登录南京市教育局官网(http://admin.njedu.gov.cn)中“招生信息”模块。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18年11 月30日8:00至12月4日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说明:因初中、小学、幼儿园合并岗位招聘,网上报名须填报招聘岗位及招聘学科[如:初中教师、英语;小学教师(1)、语文;幼儿园(1)、学前教育],高中、职业学校填报招聘岗位和招聘学科,报名平台会适时发布各岗位报名成功人数。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是资格审核的主体,根据设置的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 2018年11月30日 8:00至12月5日17:00。
提示: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18年12月4日17:00)后,不再接受考生改报或补充材料。
3.信息查询: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4.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确认时间:2018年11月30日9:00至12月6日17:00。
5.核减(取消)计划:同一招聘学科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部分职业学校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18年12月9日9:00至12月9日17: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笔试考试证打印: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于2018年12月26日8:00至12月29日18:00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考试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考试证打印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招办联系,联系电话:025-57937181(8:30-11:30,14:00-17:00)。非技术咨询,请与浦口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025—58182729(9:00-11:30,14:00-17:00)。
7.有关要求:
(1)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招聘学科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符合《2019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附件2)中对应的专业。
(3)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类别中的一个学科,同学科不同学段之间不融通(如:笔试报名中学学段,面试不得改报小学学段的同一学科)。如在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或其他区兼报,须要保证报名学段学科一致。
(4)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5)材料上传具体要求:
①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届毕业生(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2019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本科生,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②获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国(境)外留学人员: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③尚未初次就业的2018届(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身份证、报到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2018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和内容:公共知识60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总分为160分。其中,职业学校专业课只考公共知识。
(3)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初定为2018年12月30日,以考试证标注的时间、地点为准。
(4)成绩查询及打印: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50%。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凭笔试考试证和身份证号可于2019年1月15日起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并打印。
(5)本次笔试成绩作为应聘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和部分街道所属幼儿园新教师的备条件,在2019年度内有效。
本次招聘新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浦口区教育局将组织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报名和资格复审。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在南京浦口教育局网站(http://admin.pukou.gov.cn/zjpk/zfzcbm/jyj/)发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同学科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1)资格复审时间:具体时间请关注南京浦口教育局网站(http://admin.pukou.gov.cn/zjpk/zfzcbm/jyj/)。未来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个人放弃面试。
(2)资格复审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十楼会议室(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行知路江苏省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内。可以乘坐地铁10号线到雨山路地铁站后乘坐公交685路至行知教育基地下,步行200米即到)。
(3)面试报名需与笔试报名时选定的学段及岗位相同,不同学段面试时不融通【如:笔试报名选择小学教师(1)相应岗位,不得选择小学教师(2)相应岗位参加面试,中小学相同学科也不融通】
(4)资格复审需应聘人员本人到场,并携带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报考材料原件(校验)、复印件(留存)。应聘人员须提交笔试成绩凭证和就业推荐表原件参加面试。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并由招聘单位发放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应聘人员名单将在浦口教育局网站(同上)公开发布。
(1)面试办法:面试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纪委监督指导下,由区教育局按照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和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前在南京浦口教育局网另行通知)。面试为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
(2)面试时间与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标注的为准。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30%+面试成绩(百分制)×70%。
(四)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与选岗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浦口区政府、浦口教育局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合并招聘的岗位,在同一学段、同一岗位内,按照招聘岗位相应数量,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相应的招聘学校。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2019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9年8月1日前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19届毕业生还需取得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并签订聘用合同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报考同一学段、同一岗位(学科)的面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咨询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人事科:025-58182729
025-58530879
五、招聘监督
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8883228
南京市浦口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025-58893039
本公告由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
2018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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