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拟于2018年11月启动(详见公告)
一、招聘计划总量
2019年长宁区教育系统各单位计划招聘教师443名。
二、招聘对象
1、2019年应届大学毕业生
2、本市在职人员及社会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⑴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⑵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品行;
⑶身心健康,仪表端庄;
⑷满足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相同或相近的要求;
⑸符合招聘单位的岗位要求。
2、具体条件:
↓↓应届毕业生:
⑴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相应学位证书,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幼教(保健)教师放宽为学前教育(保健)专业专科毕业,且本科在读(国民教育学历)。
⑵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任教英语学科须通过大学英语六级或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所学专业为体育类、艺术类及学前教育等专业毕业生可放宽为提交学校开具的外语课程合格证明。
⑶一般学科须持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语文、幼教学科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⑷文科类专业须通过全国或上海计算机等级一级考试;理科类专业须通过全国或上海计算机等级二级考试。所学专业为体育类、艺术类及学前教育等专业毕业生可放宽为提交学校开具的计算机课程合格证明。
⑸持有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
⑹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一般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在沪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培养单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⑺境外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
↓↓本市在职和社会人员:
⑴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务或博士学位者,特殊学科、紧缺专业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⑵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幼教(保健)教师暂时放宽为学前教育(保健)专业专科毕业、且本科在读(国民教育学历)。
⑶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⑷一般学科须持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语文、幼教学科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四、招聘方法和流程
1、发布招聘信息。长宁区教师招聘信息通过长宁教育信息网(http://image.chneic.sh.cn)发布。
2、用人单位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及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
3、学校考核。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安排试教及专业学科笔试。通过学校考核后,用人单位将拟招聘人员名单上报至区教育人才中心。
4、综合能力测试。长宁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学校上报的拟招聘人员参加市统一的综合素质测试。
5、专家面试考核。长宁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建专家组对综合能力测试合格人员进行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综合业务素质等方面的面试考核。
6、心理素质测试、体检。长宁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面试通过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和体检(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
7、考察录用和公示。长宁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拟招聘人员的心理素质测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并在网上进行公示。
8、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招聘考核安排
2019年度教师岗位公开招聘工作计划分四批进行,拟于2018年11月启动,初步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批: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
第二批:2019年1月至2019年2月;
第三批:2019年3月至2019年4月;
第四批:2019年5月至2019年6月。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62730915 王老师
联系地址
虹古路377弄41号三楼
邮编
200336
资料:长宁区新闻办
附件下载>>>2019年长宁区教育系统教师岗位招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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