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7日上午8:30—11:30
一、招聘岗位
优秀毕业生共8名:小学语文2名、小学数学1名、初中语文1名、初中社会1名、初中英语1名、高中地理1人、高中历史1人。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19届国(境)外全日制大学学士及以上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国外、境外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
三、工作原则
1.条件公开,操作规范,公平公正;
2.岗位公开,标准统一,接受监督;
3.程序公开,笔试面试,择优录用。
四、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条件
需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2)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内(198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备应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具体详见附件一)。
2.其它条件
2019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2019届国(境)外全日制大学学士及以上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国外、境外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专业须符合岗位要求,研究生可以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报考。2019届毕业生学历取得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前 (留学人员须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书)。
(二)报名时间和形式
报名形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浙江师范大学羽毛球馆
报名时间:11月17日上午8:30—11:30
(三)资格审查
相关资格材料在考生报名时提交审核,资格材料要能证明报名表中填写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材料:
1.2019年应届毕业生随带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就业协议书、大学期间奖学金证书等有效证明材料,各类荣誉证书择重要者提供两三份即可。以上所有证件和证明材料需随带原件并上交复印件。
2.递交一式两份《北仑区教育局招聘2019年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见附件二),贴好近期一寸照片。(报名时场地拥挤,请事先填好报名表。)
如果学科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则酌情减少或取消招聘指标。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填报不实信息、提供假材料等情况,则成绩无效,取消招录资格。
(四)考试
1.考试形式及成绩计算
考试含初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笔试+面试)两个环节,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初试。报名后进行初试,随到随试,初试合格者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初试形式为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思想品德、学习能力及其他综合素质等。初试不合格者淘汰,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3.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试讲、结构化面试)。笔试形式为教学设计,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分,笔试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包括试讲和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分,面试不足60分者淘汰。
试讲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学科教材,试讲主要考察课堂教育教学综合能力。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仪容仪态、职业素养等。
4.时间、地点:报名后,现场进行初试,随到随测,一般1小时以内通知是否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环节。
(五)签约、体检与录用
1. 签约
根据各学科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学科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并签约。若有放弃签约造成岗位空缺的,由北仑区教育局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报考本岗位的教育教学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签约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请考生随带就业协议书。
2.体检
体检安排在浙江省宁波市(具体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所签协议自动解除,空缺名额不再递补;放弃体检或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所签协议自动解除并视作违约,空缺名额由北仑区教育局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教育教学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根据不同岗位,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地点届时通知。
3.录用
(1)正式录用前,学校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拟录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或不能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规定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留学人员须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拟录用人员取消录用资格的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2)如发现录用(或拟录用)人员个人档案中有不符合录用规定的,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或二年内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3)新录用人员中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国家省市户籍制度有新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4)新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新录用人员实行六年服务期制度,服务期内不办理调离手续(含区内其它学校)。
五、其他
1.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北仑教育局网页/col/col115591/index.html(北仑之窗——站群导航——区教育局——公示公告)。
2.联系电话:0574-86788402、0574-86788392 联系人:黄老师、汪老师。
3.监督电话:北仑区教育局纪检室:0574-86781910,胡老师。
4.未尽事宜由北仑区教育局确定。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
2018年11月9日
附件一:北仑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19年事业编制教师(第三批)岗位指标及报考专业要求.docx
附件二:北仑区教育局招聘2019年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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