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3日至11月1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一、招聘职位
语文教师2名、数学教师2名、英语教师2名(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乐于奉献。其他条件如下:
资格条件:
1.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3日之后出生);
2.具备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
3.取得相应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3日至11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三水中学(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大道)。
报名须提交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具体如下:
1.《报名表》(见附件2);
2.身份证;
3.毕业证;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1张;
5.教师资格证;
6.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发放准考证。如出现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则减少招聘人数,直至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报考人数少于3人的职位,不予开考。
(三)初试(初试安排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初试,初试主要考核专业技能,由区教育局指定用人单位负责实施。初试方式为“学科知识素养测试”和“说课”。“学科知识素养测试”采取笔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测试时间为20分钟,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说课”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理解教材、把握教材重点难点、应用教学手段与方法以及保证教学效果等能力,测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初试终成绩按“学科知识素养测试”与“说课”两项得分3:7的比例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初试成绩,按1:3的比例推荐应聘人员进入复试环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复试环节)。初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
(四)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在进行复试前,由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对拟进入复试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复试资格,并按初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从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考生当中递补复试对象。复审合格的应聘名单将在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区编办)网站上公布。
(五)复试(复试安排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复试,复试主要考核综合分析和应变能力,采取答辩方式进行,由区教育局负责实施,复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应聘人员总成绩及排名在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区编办)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
对考试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复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复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复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区委组织部(区编办)网站上公布。体检须到区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职位的,可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其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文件执行。对于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人选。
(八)公示和聘用
经过考察同意聘用的拟录用人员,在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区编办)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有关事项
(一)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不予报考。
(二)在招聘考试中作弊的人员或在招聘过程中查实具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凡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四)聘用人员须在本区服务满5年后方可申请调出区外。
(五)本公告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吴老师、肖老师;电话:0757-87701328。
附件:1.2018年佛山市三水区招聘教师职位表
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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