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2018年9月22日至2018年9月24日
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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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乡宁县2018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实施方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名高中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学校、岗位、人数、资格条件详见附表:乡宁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30日及以后出生);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含方向)和资格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1、“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1)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2)“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8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3)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意见》(晋政办发〔2014〕42号)文件精神。政府购买基层公共岗位到2018年底前劳动合同期满的人员,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4)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特岗农技人员,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三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
以上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要求的,该专门岗位自动转为相应的招聘岗位。
2、工作经历、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的规定外,均以报名起始日为截止日期。
3、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其本科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类同。
4、招聘岗位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
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采取现场报名、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9月22日至2018年9月24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乡宁县人才市场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报考人员要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实填写《乡宁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因信息填报有误,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3、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4、报名所需有效证件:
报名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第二代身份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页面的户口簿)以及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3)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或其他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页面的户口簿)、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4) “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所在地教育部门盖章, “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服务所在地团委审核盖章(2018年服务期满,已取得合格证书的,可不填服务地意见,携带合格证书直接由服务所在地团委审核盖章)。其中参加“农村特岗教师计划”服务期满,现续聘在职的,须提供服务地同意报考意见或证明。
(5)特岗农技人员,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三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分别在服务单位和所在乡镇、组织部门审核盖章。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③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④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⑤在各级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被解聘、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⑥本县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含正在办理入编手续的人员)。
⑦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⑧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⑨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考试
本次考试分笔试、面试。报名人数如果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的由招聘领导组研究核减岗位或降低开考比例,报市人社局核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
1、 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内容:
《科目一》:人教A版高中阶段相应学科内容(占笔试成绩的80%);
《科目二》:大学教育学、心理学内容(占笔试成绩的20%)。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考生须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笔试结束后进行雷同卷甄别,严肃处理作弊人员。
2、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从笔试成绩及格线以上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专业课试讲的办法进行,独立备课60分钟,讲课10分钟;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
面试内容:为人教A版高中教材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教学理念、教师素养、教学方法和组织教学能力等等综合素质。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考官的组成。面试考官组由7名专家组成。设主
考官一人,由外聘考官担任,主持面试工作,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科学。
面试结束后,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形成的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的参照《山西省申报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字【2005】19号)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在另一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在招聘领导组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1)考察对象的确定: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内容: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由招聘领导组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应聘人员,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
员名单在政府网站及政府公示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
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五、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用人单位负责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个人档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各1份备案。
2、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
3、聘用人员服务年限不低于五年,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其它职位、不得调动。
六、本招聘公告由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
招聘信息咨询电话:0357-6825193
0357-6888960
2018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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