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2018年9月4日上午8:00至下午5:00
备考推荐:2018年安徽教师招聘考试协议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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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选调对象
全县农村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含城区学校借调的在编在岗教师)。
三、选调岗位
#FormatImgID_0# 岗位学科及代码 单位 | 小学 语文 A01 | 小学 数学 A02 | 小学 音乐 A03 | 小学 体育 A04 | 小学 美术 A05 | 小学 信息 A06 | 合计 |
实验学校 | 10 | 10 | 1 | 1 | 22 | ||
实验小学 | 10 | 10 | 1 | 1 | 22 | ||
灵璧县第五中学 | 10 | 9 | 1 | 1 | 21 | ||
灵城中心学校 | 4 | 4 | 1 | 1 | 10 | ||
合计 | 34 | 33 | 2 | 2 | 2 | 2 | 75 |
#FormatImgID_1# 岗位学科及代码 单位 | 初中语文 B01 | 初中数学 B02 | 初中英语 B03 | 初中政治 B04 | 初中历史 B05 | 初中生物 B06 | 初中化学 B07 | 初中物理 B08 | 初中体育B09 | 初中地理 B10 | 初中音乐 B11 | 初中美术 B12 | 合计 |
实验学校 | 6 | 4 | 9 | 2 | 3 | 2 | 2 | 5 | 7 | 40 | |||
灵璧县第二中学 | 7 | 6 | 3 | 1 | 2 | 4 | 1 | 1 | 25 | ||||
合计 | 13 | 4 | 15 | 2 | 3 | 5 | 2 | 6 | 9 | 4 | 1 | 1 | 65 |
四、选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单位工作纪律。
3.本县各乡镇中学、中心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在农村中小学任教满二年(不含试用期、服务期)。
4.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初级中学及以上同学科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同学科教师资格证,无对应学科的,理工类教师资格可申报小学数学学科、文史类教师资格可申报小学语文学科,教师资格为“其他”或“无学科”的可报小学教师岗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人员。
五、选调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8年9月4日上午8:00至下午5: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
各选调单位:灵璧实验小学、灵璧实验学校、灵城中心学校、灵璧县第五中学、灵璧县第二中学(灵璧中学院内)。
3)报名方式
由个人自愿报名,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综合年龄、学科、师德、工作表现等各方面的情况,经学校选调资格审核小组初审,确定人选。
一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填写《2018年灵璧县城区学校选调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提交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复印件须有审核人签署“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名、盖章),2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3张(照片背后注明学校、姓名)。
所报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未能达到2:1(岗位设置1人按3:1)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计划。
4)报送材料方式
选调单位填写《2018年灵璧县城区学校选调教师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汇总表》(附件1),由选调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指派专人在9月4日下午6:00前统一报送(附件1纸质、电子版,附件2纸质),逾期不再受理。
5)上报地点
灵璧县教体局人事股
2、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
① 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②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③ 考试科目和内容
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教育综合知识》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时事政治等内容。满分为100分。
④ 注意事项:进入考点不得携带与考试有关材料、通讯工具等,一经发现查实视为作弊,按0分处理。违纪记录放入个人档案,本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
3、公示
1)县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结果及选调名额,确定拟入围人员名单,并予公示。
2)按类别、分单位、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出现成绩并列的情况, 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第一大题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第一大题分数相同,再以第二大题分数为依据。以此类推。
3)公布选调结果,由教育、人社、编制、财政等单位办理有关手续。
4)根据《灵璧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对具有一级以上职称的,选调到新单位后,如无一级及以上岗位,将低聘到初级职称十一级岗位。
六、考试费用:笔试费用45元(由选调单位收取)。
七、纪律与监督
1.各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各校选调资格初审的第一责任人。在选调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以及多岗位报考的,取消选调资格,2018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3年内不得参加选调、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不得申请调动、不得评优评先。第一责任人与报考者同责。
2.选调教师工作严格执行人事考试的相关规定,对为其提供虚假证明等违反纪律的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
3.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工作过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本次教师选调,县政府成立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纪委(监委)、教育、人社、编办、财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县教体局。
联系、监督电话:县教体局:0557——6022981
县人社局:0557——6021161
县纪委(监委):0557——6880804
八、特别提示
1.选调过程中相关信息,均在“灵璧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zwgk.lingbi.gov.cn/)上公告。选调的相关信息,凡已在灵璧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的,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等环节的,责任自负。
2.本次选调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相关政策由县教师选调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2018年灵璧县城区学校选调教师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汇总表》;
灵璧县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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