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2018年8月15日-8月21日工作日
笔试时间:2018年8月26日上午8:30-11:50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备考推荐:2018年安徽教师招聘考试协议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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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专业基础理论扎实,综合素质较高,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身体健康。
二、招聘计划
共招聘农村小学教师189名。招聘计划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备小学及以上与所报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水平语文学科应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共分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环节。
(一)报名
1.报考人员到投资大厦二楼报名,报名时间为:8月15日-8月21日之间的工作日上班时间,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复印件 (审查时验原件、收复印件 )及近期证件照3张。
逾期不再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2.资格审查。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有关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3.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45元/科,笔试为两科,笔试费用共计90元),没有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招聘计划数与各岗位报考比例不得低于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报考比例,报考比例低于1:1.5的相应核减岗位招聘数。其中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22日下午3:00-5:30到报名处更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退报名费。
5.领取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于8月24日上班时间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形式: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准考证上要求参加笔试。笔试时间:8月26日上午8:30-11:5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1)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每科满分计100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按《公共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合成笔试成绩,设定笔试成绩低分数线为50分,达不到低分数线的,或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后期分数计算一律保留两位小数)。
(2)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笔试后,分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2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如后一名成绩并列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入围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2.面试:满分100分,根据招聘岗位情况,采取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面试具体要求、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面试费用每人80元。
(三)成绩合成
总成绩依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若总成绩后一名分数并列,依次按面试、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面试、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并列人员,以笔试中的专业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排序。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各学科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1年修订)》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3日内本人可以书面提出复检要求(不包括只允许当场复检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主要了解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条件的报名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予以聘用,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证书办理审批手续。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首次合同期限3年,违约责任由招聘单位和聘用人员约定。新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首次就业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聘用人员须服从县教体局和学校统一管理,否则一律不予聘用。
(六)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作为编外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入编须通过全省统一教师招聘考试。工资待遇参照在编在岗教师同类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经费由县财政予以保障。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1.成立组织。成立2018年固镇县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教育工作副县长担任,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编办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
2.经费保障。设置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工作专项经费,由县财政予以保障,确保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顺利开展。
3.严肃工作纪律。整个公开招聘过程接受纪委监委监督。如发现应聘人员不属公开招聘对象或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的以及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的,将予以取消聘用资格或给予纪律处分。如发现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将给予纪律处分。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规定回避。
招聘编外教师举报电话:0552—6012323
4.本次招聘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和复习资料,也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2-6051987、6018719
5.本公告解释权在固镇县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6.招聘各环节请考生密切关注固镇县人民政府网的“通知公告”栏(http://admin.guzhen.gov.cn),并保持通信畅通。
固镇县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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