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2018年7月26日—7月30日(节假日除外) 考试时间:2018年8月7日上午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点击进群:184562449 江西招教交流群(群内定期分享招教资料、发布考试新信息)
为满足我县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择优聘用。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 琳
副组长:张小兰
成 员:赖奇林 成 松 刘群芳
邱赣生 吴为远 范层枫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赖奇林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邱赣生、吴为远、范层枫同志兼任。具体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教育局、人社局、编委办组织实施。
三、招聘计划和条件
详见附件1《崇义县2018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四、报名
1.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一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接受电话、信函及网上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8年7月26日—7月30日(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崇义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4.报名材料:
(1)身份证、报考条件中规定的学历、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就业报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张一寸近期免冠彩照;
(2)《崇义县2018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3)符合加分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按照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文件规定,笔试费100元,面试费50元(免费师范生和定向师范生岗位免收面试费)。笔试费在报名时缴交,面试费在面试当天签到时缴交。
五、资格审查
1.县教育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7月31日—8月1日,县教育局、人社局、县编委办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2.经资格复查后符合条件的考生方可参加笔试。
3.领取准考证时间:2018年8月6日
六、笔试、面试和加分
(一)笔试(总分100分,考试时限120分钟)
1.笔试形式和内容详见附件1。
2.笔试时间:2018年8月7日上午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总分100分)
1.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加分的两项得分分学科从高到低按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2比例的,所有的考生进入面试。如因报考人数少而达不到比例,或因考生缺考、作弊取消面试资格致实际面试人员未达到比例,不能形成竞争关系(入闱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其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核环节。
2.面试形式详见附件1。
3.面试内容:我县现行教材中相应学段相应学科内容
4.面试时间:2018年8月8日,地点另行通知。
(三)加分
符合以下条件的给予加分:在我县公办学校并至今在我县公办学校代课一年及以上的考生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给予加分。办法如下:
代课每满1年加1分,高分3分。加分以直接从教为依据,计算时限须当年九月份在册(可计算至次年8月31日)。
代课加分以工资发放表为依据,同时由学校提供证明,校长签署意见。
(四)考生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加分+面试成绩×40%。计算出的成绩不是整数的,保留两位小数。
免费师范生、定向师范生不需参加笔试。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七、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不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对象,若某岗位确定的参加体检和考核对象中后一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确定该岗位笔试成绩高的考生为体检和考核对象。体检合格后进行考核,体检费用自理。未按时参加体检的,作自动弃权处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2.考核由教育行政部门及用人单位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考核方式进行。
3.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出现空缺岗位,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及时予以公示。
八、公示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
九、选岗
报考乡镇中小学、定向培养小学语文和小学英语教师岗位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拟聘人员选择具体任教岗位(若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具体任教岗位)。具体任教岗位待县域内教师调整后公告。
十、聘用
1.公示无异议,拟聘人员报县政府批准后办理相关的人事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限为5学年以上。边远山区教学点聘用人员须在该岗位至少任教满5学年。
2.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其他
1.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2.为严肃考试纪律,笔试、面试全程录像监控。
3.本方案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4.咨 询 电 话: 0797—3812339 3812036
监督投诉电话:0797—3823880
附件:1.崇义县2018年招聘教师计划表
崇义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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