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的公告(90名)

来源: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时间:2018-06-28 10:16:51

关键词: 招教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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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2018年7月3日08:00时-2018年7月4日17:00时

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备考推荐:2018年浙江教师招聘考试协议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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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我区学前教育发展,根据《龙湾区(高新区)推行公办幼儿园混合制改革实施意见》(温龙政办发〔2017〕89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招聘90名幼儿园教师,其中事业编制教师5名、非事业编制教师8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学前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具有良好品行,有志于长期从事幼儿教育工作。

(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四)温州市区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条件适应岗位要求。

(五)报名条件中涉及到的时间,统一截止到2018年7月1日。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7月3日08:00时-2018年7月4日17:00时

报名网址:http://fw.lwedu.cn

报考人员登录网站后,先注册个人信息,后报名。在此期间不作资格初审,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和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18年7月5日08:00时--2018年7月6日17:00时

届时,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中说明理由。已通过初审的,报名信息不能再更改。

经资格初审通过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事业编制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事业编制教师招聘计划。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招聘总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非事业编制教师招聘计划。核减的招聘计划将在龙湾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予以公布。

三、考录程序

(一)笔试

所有报考对象均要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理论和报考对应学科专业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范围,笔试满分100分。

1.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已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登陆网站(http://fw.lw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8年7月12日8:00时—2018年7月14日9:00时。

2.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结束后,各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下同)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若出现末位同分的,则同分者均确定为复审入围对象。

(二)现场资格复审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需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资格复审。自愿放弃或逾期不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复审合格者确定为参加面试对象并在龙湾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公布。

(三)面试

1.技能测试:现场命题画、自弹自唱、舞蹈,满分100分。

2.课堂试讲。试课准备60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 ,满分100分。试课(模拟课堂)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

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含技能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在龙湾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上另行通知。

(四)成绩计算及录取

1.总成绩为: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30%+课堂试讲成绩×40%。

2.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则分别按试课、技能测试、笔试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若出现各项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加试。

(五)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与考察的入围对象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自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其空缺名额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择定岗位

1、体检与考察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先确定5名事业编制人员,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则分别按试课、技能测试、笔试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事业编制人员;若出现各项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加试。其余人员则确定为非事业编制教师。

2、根据本次招聘各幼儿园岗位计划数,对体检与考察合格者采用随机摇号的方法落实聘用学校和岗位(择岗前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摇号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其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事业编制人员按《关于龙湾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温龙教人〔2018〕59号)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非事业编制人员按下列要求执行:

1.人事关系由用人单位委托龙湾区教育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2.聘用人员与聘用学校签订三年服务期(含试用期)合同,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聘用期间,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3.招聘教师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关于龙湾区公办幼儿园非编专任教师工资及福利待遇的实施意见》执行(另行发文)。

四、其他事项

(一)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名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资格审查将始终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四)其他未尽事宜将由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确定,整个招聘过程的各项公告及结果均在龙湾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及时登录查询。

(五)本公告由龙湾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龙湾区教育局人事科86358281

监督电话:龙湾区教育局法制监察科86387188

附件:龙湾区2018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表


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

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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