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17日
根据庆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庆发〔2020〕8号)、庆阳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庆办发〔2019〕48号)及《关于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实行备案制和承诺制的通知》(庆市人社发〔2020〕112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庆组发〔2022〕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教育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27名。具体岗位及有关要求详见岗位简表。
(一)师范类25名
1.公费师范类3名:环县第一中学2名、环县第四中学1名。
2.师范类22名:环县第一中学2名、环县第二中学7名、环县第四中学1名、环县第五中学2名、环县思源实验学校3名、环城初级中学3名、南关小学2名、红星小学2名。
(二)非师范类2名
环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名。
二、引进对象
(一)师范类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和省部共建师范院校、一本以上师范院校师范专业、音乐专业院校音乐专业(含舞蹈学、舞蹈表演)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和本科专业一致或相近),且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双一流”大学毕业生要求专业所属大类与报考岗位专业所属大类一致。不包括独立院校、民办院校、高职院校、网络大学等毕业生。
(二)非师范类
“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或本科一批院校(专业)的毕业生,聘用后一年内须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其中,医疗卫生类院校本科一批及以上护理学专业毕业生可报考“1102”岗位,本科二批护理学专业毕业生报考“1102”岗位时须取得护理专业中级职称资格证。
三、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自愿到环县工作;
4.本科生为30周岁(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岗位简表》(附件1)要求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引进: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处罚的,或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等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各级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6)人事(学籍)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
(7)现役军人、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以及独立院校、民办院校、高职院校、网络院校、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
(8)庆阳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含服务期内项目人员)以及被辞退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分别在指定官方网站发布人才引进公告信息,公布引进时间、地点及条件等相关事宜。
(二)组织报名。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公告附件中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2023年环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只能报考其中一个岗位),现场报名时提交1份。
报名时,须持毕业证(含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户口簿、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吋近期正面免冠彩照4张,个人征信报告1份,就业协议书。所有应聘人员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伪造、冒用有关证件及材料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17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环县人社局711室(环城镇光明路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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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县人社局、教育局按照公告发布的引进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于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引进资格,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四)笔试。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统一考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为主,总分为100分。其中:同一岗位本科学历报名人数与引进计划数超过10:1的,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不足10:1的,与具有研究生学历人员一同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参加笔试时,考生须持与报名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否则取消笔试资格。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对于参加笔试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引进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后,与免笔试人员一起分岗位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专业技能及岗位匹配性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划定8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80分者直接予以淘汰。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对免于笔试且面试成绩合格的研究生学历人员优先引进。对于参加笔试的考生,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剩余岗位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如遇某一岗位末位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六)资格复审。通过笔试和面试,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毕业证、学位证和就业协议书等证件资料交至县教育局,如不能提交上述证件资料的,按自动放弃对待。县教育局将拟引进人员所提交证件资料收齐后,及时报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取消其引进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对体检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或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引进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八)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拟引进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在校(单位)表现、专业素质、实践能力等情况,并按相关要求审核人事(学籍)档案等,形成书面审查结论。
(九)公示。对于拟引进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接到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十)聘用。对确定引进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进行管理,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落实相关待遇,并在聘用单位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面向社会自主择业。
五、优惠政策
1.对于一次性签约服务10年以上的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每人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15万元,具有本科学历的,每人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12万元,并由政府无偿为其提供100至120平方米的安置房一套,服务期限不得低于5年。服务期满10年后,房产归其个人所有。
2.对于“双一流”建设高校和省部共建师范院校、一本以上师范院校师范专业、音乐专业院校音乐专业(含舞蹈学、舞蹈表演)毕业的优秀专业技术性人才,每人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5万元,服务期限不得低于5年。
3.引进人才在职称晋升、评优选模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引进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引进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2023年环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咨询电话:0934-4423707
附件:
1.2023年环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简表(第三批)
2.2023年环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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