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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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合肥市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通过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等工作程序,现经合肥市高中阶段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评议并投票表决,武亚琴等2679人拟具备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现予以公示(人员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6月9日至6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驻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551-63505156)、局组织人事处(电话:0551-63505130)联系。
注意事项:
1、请拟通过人员认真校对个人信息(含姓名、资格种类、任教学科等),如有问题于公示期间及时更改。联系电话:0551-63505130。
2、凡是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认定需将本人毕业证书原件拍照上传到指定邮箱(506754139@qq.com),等核验后按照认定程序执行。
3、教师资格证书发放要求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采用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邮寄时间集中安排在6月下旬完成,邮寄包内含教师资格证书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此表务必存入个人档案)。
附件:2021年上半年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拟通过名单.xls
合肥市教育局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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