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2年8月17日至8月21日12:00
崇川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75名,其中教师45名,保育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3.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教师为1986年8月至2004年7月期间出生(报考人员如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等方面获市级及以上荣誉,年龄可放宽至1981年8月至2004年7月期间出生);保育员为1981年8月至2004年7月期间出生;
5.户籍不限;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条件;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教育系统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需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正在办理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证明,并在办理聘用前提供符合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相关应聘人员须在参加资格审核时提供上述材料,否则其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7日至2022年8月21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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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方式:采用邮箱报名,报考人员将《南通市实验幼儿园等15所幼儿园联合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一)于2022年8月21日中午12:00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949233551@QQ.com (邮件标题为“应聘的岗位代码+姓名”)。
每个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时间:2022年8月22日上午9:00至下午4:30。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
2.资格审核地点:考生报考的幼儿园(各招聘单位)。
3.参加资格审核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报名登记表》;
(2)本人二代身份证;
(3)学历及学位证书;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打印);
(5)教师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6)可证明本人工作经历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7)近期两寸彩色证件照2张。
资格审核时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现场资格审核。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须携带由考生本人出具并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报考人提供的信息和证件必须真实准确。凡报考人提供材料与真实情况不一致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考试资格与聘用资格。所有人员资格审核所提交的复印件不予退还。
4.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
四、招聘办法
考试采用面试形式。
1.01-09岗位的面试为模拟上课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模拟上课占面试成绩的60%,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40%。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模拟上课、专业技能测试两项考试完毕后,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1)模拟上课
对指定的内容独立完成备课并进行模拟上课(准备时间30分钟,模拟上课10分钟)。
模拟上课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2)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如下:
①简笔画:根据现场命题,3分钟内在黑板上完成简笔画;
②舞蹈:自选一段3-4分钟内舞蹈,音乐自带小型播放设备(不得用手机作为播放设备);
③弹唱:自选一段3-4分钟内曲目,自弹自唱(使用钢琴)。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其中简笔画30分,舞蹈30分,弹唱4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2.10-24岗位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主要考查了解应试者的专业技能、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面试成绩同分者进行加试,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防疫注意事项
考生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实时“苏康码”、“通信行程卡”和资审、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接受体温检测。苏康码、通信行程卡为绿色、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且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并能提供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生应服从考试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参加资格审核时将填写好的《南通市实验幼儿园等15所幼儿园联合招聘考试个人健康申报承诺书》(附件二)交工作人员。有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的,由考试组织单位另行告知。
六、体检、考察、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联合招聘工作领导组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原卫生部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要求,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体检合格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如存在犯罪记录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递补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或者其他导致岗位空缺的情形时,在本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待遇
(一)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各招聘单位“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联合招聘工作领导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需服从联合招聘领导组统一岗位调配。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待遇
聘用后,工资待遇参照崇川区相关工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八、招聘咨询电话及有关事项
本《公告》由联合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5797090、85797091。
南通市实验幼儿园等15所幼儿园
联合招聘工作领导组
2022年8月16日
附件:
南通市实验幼儿园等15所幼儿园联合招聘报名登记表、个人健康申报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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