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2年6月17日-6月23日下午17:00
为满足滦南县第一中学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事业编制教师25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岗位及人数
滦南县第一中学公开选聘教师25人,各选聘岗位、人数、岗位条件等详见《滦南县2022年面向重点师范院校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选聘对象及条件
符合选聘岗位条件要求的 “双一流”师范院校或省级重点师范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国办发〔2018〕75号),免费师范生或公费师范生不在本次选聘范围之内。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1)年龄计算。年龄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岗位信息表》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6月17日至2004年6月16日期间出生。
(2)毕业证书及专业。报名人员学历底限或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岗位信息表》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使用学历底限以上的毕业证书报考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岗位时,若学历底限以上专业名称与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名称一字不差的,视为同一专业。
(3)受疫情影响,非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证明(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要求“持证上岗”,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
根据《关于实施2022年高校毕业生引进增长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对“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或教师资格认定)报考可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对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6.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含户口本、结婚证)、各类证书(不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 2022年6月17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2022年7月31日及以后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含在读研究生)。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3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类高等院校在读学生,不在选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根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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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备案、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2年6月16日在河北师范大学就业创业服务网相关平台发布选聘信息,公布选聘的岗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安排等。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选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17日-6月23日下午17:00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将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形成压缩文件后投递到指定邮箱lnzp2020@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报考岗位代码、联系方式(如:张三 高中语文 138XXXXXXXX)。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方式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2.提交报名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须在有效期内)扫描件;
(2)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加盖院校公章的就业协议书扫描件(含成绩证明);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之前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及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缺一不可),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3)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交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扫描件(笔试合格证明);
(4)《滦南县2022年面向重点师范院校公开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电子版一份(需将近期彩色免冠小二寸证件电子照片插入表格内);
(5)其他能证明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3.开考比例
各选聘岗位不限开考比例。
4.资格审核
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5.选聘考试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面试的方式,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数比例高于10:1的岗位,增加笔试环节,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并按10: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面试以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办法另行通知(详见面试公告)。面试实行百分制,现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五、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1.体检。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核。考核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3.公示。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河北师范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在滦南县最低服务年限须满3年。
六、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县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涉及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考试委托第三方,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
附件1:滦南县2022年面向重点师范院校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滦南县2022年面向重点师范院校公开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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