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5月27日至2022年6月10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聚焦我县“一主一特”产业发展结构,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为绥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引进各类相关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对象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二、引进计划和数量
共27个岗位,计划引进30人(详见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法律;
(三)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 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 具备引进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及相应资格等要求(见附件1)。
(六)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邵阳市范围内(简称“市内”)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驻邵高等院校等单位)或已与市内国有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人员,以及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解聘辞职未满一年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过影响期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的岗位;
7.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和方法
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疫情期间,报考考生必须遵从防疫考务要求。
(一) 发布公告
人才引进公告在绥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nsn.gov.cn/)和绥宁党建网(http://www.sndj.gov.cn/)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5月27日至2022年6月10日;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6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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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上报名。考生必须在2022年6月10日下午17:30前填写《绥宁县2022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及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电子档上传到县委组织部邮箱(szbbgs1688@163.com)。引进单位负责网上报名资格初审。
2.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6月16日,地点:绥宁县委组织部人才办。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应聘者本人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彩色正面电子照片三张(35×45mm,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研究生专业方向有要求但毕业证未明确方向的,须提供专业方向证明。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报名者在报名时必须签订资料真实性承诺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资料弄虚作假等情况,即取消录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时间:待定。
面试方式具体见《绥宁县2022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与岗位表》(附件1)。
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对象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面试成绩相同者,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分高者确定体检人员,仍相同的,以其高校必修课平均成绩高者为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3.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相应递补一次。
(五)公示
拟聘名单经中共绥宁县委组织部、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在绥宁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nsn.gov.cn/)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并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并查实有影响引进问题的取消引进资格,不再递补。
(六)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引进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首次聘
用期限为五年,原则上五年内不得调动。
五、引进待遇
根据《绥宁县绿洲人才行动计划》的有关规定,2022年
绥宁县县直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行工资政策执行。
2.生活补贴。引进的人才除享受正常的工资福利外,还享受县财政或用人单位给予的生活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每人每月4000元;硕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每人每月2000元;发放期限为5年。
3.岗位聘用。对引进到我县工作的人才可特设岗位,首次聘用的,不受用人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限制,保留其原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待遇,任职资格连续计算。符合条件的,不受工作时间长短的限制,可优先推荐申报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4.科研支持。对引进的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我县创新创业发展的,其研发产品在绥宁年缴纳税收达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500-1000万元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奖励。引进人才在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省、市科学技术奖和省、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优先推荐、优先支持。
5.住房保障。对全职引进的人才,在我县工作一年以上的,首次在我县购房时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其中:正高级职称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0万元,副高级职称人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万元(如未满服务年限离绥的住房补贴一律收回)。对引进后暂无居所的高层次人才,由用人单位安排临时住房,不能安排的,由用人单位发放每人每年1万元的租房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并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县城有居所的不安排临时住房和发放租房补贴。
6.优化服务。对引进的人才发放“绿洲人才卡”,在优先落户、人事档案管理、配偶安置、医疗优待、子女入学、免费进景区、县领导联系服务七个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和便利条件。
六、纪律与监督
1.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疫情防控要求开展。
3.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引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4.社会监督只接受在公示时间内的实名举报。
5.本次人才引进监督举报投诉及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投诉电话:18173966302
0739-7600338 (县纪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考试咨询电话:15211972118
0739-7611334
0739-7606676
本公告由中共绥宁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发布补充公告。
附件:
中 共 绥 宁 县 委 组 织 部
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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