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现场报名时间:12月27日(周一)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江岸区是武汉市首善之区,未来长江新城的核心区,地理位置优越,品牌名校云集,名优教师荟萃,教育生态美好,教师薪酬待遇优厚,是湖北省武汉市教育大区、强区。近年来,江岸区相继出台有力的招才政策,2022年将继续推进实施“百万大学生留汉”工程,吸引和鼓励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投身江岸教育事业,广大教师与江岸教育将成就彼此,现将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北京地区高校符合以下条件的毕业生:
1.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2022届公费师范生。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按照示范性、关键性、紧缺性原则,我区从80个专项招聘岗位计划中安排11个岗位投放至北京考点(见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年龄应在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博士学历人员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有省级高校毕业生报到派遣资格;
8.以海(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人员应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9.原则上持有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拟聘人员中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应在约定的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逾期应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10.报考中小学语文教师及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应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
11.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1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正在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分及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读学生;
5.已签订就业协议且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6.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核
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方式。
(一)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按市招聘专班统一安排在指定时间及地点现场报名,并按要求提交指定资料(详见附件3)。
时间:12月27日(周一)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地点:北京海润艾丽华酒店3楼(海淀区海淀南路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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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核。工作人员按照本公告关于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以及具体招聘岗位的报考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应当场进行报名确认,未按时完成报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超过报名时间或已通过审查且经报名确认的,不再接受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将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如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聘用资格。
岗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经区教育局商区人资局研究确定是否正常开考,并于开考前以有效方式通知考生。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形式:无学生试讲(10分钟)与结构化面试(5分钟)相结合。备考时长30分钟。
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举止仪表、思维表达、教育理念、职业认知、心理素质等教师职业应具有的基本素质能力。无学生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运用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原理组织课程实施、实现教学目标,以及运用教学语言、教学方法和教学资源等学科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能力。
考试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取5名考官评分的平均值。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40分)与无学生试讲成绩(满分60分)相加,计入考生综合成绩(满分100分)。
对岗位招聘计划与参考人数未达到1:3的,考生应达到我区统一设置的综合成绩合格线(不低于75分)。考生综合成绩当天公布,按招聘计划数及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
六、签订就业协议
考试成绩公示后的第二天,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可与拟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考生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并约定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环节有关事项。
七、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武汉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实施,其中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原则上在武汉市集中进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在江岸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因拟聘用人员弃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递补意见,报区教育局、区人资局同意后,从应聘本岗位的参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在公示前完成。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者,原则上与武汉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一并办理岗位备案及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一般安排在专业技术12级岗位。
拟聘用人员应于2022年8月1日前取得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相关岗位条件证明,否则不予聘用。对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并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方可申请办理报到派遣手续。
2022年8月10日前,已签约人员无故未前往用人单位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上述环节工作,最终以上级人事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要求为准,各环节具体工作要求另行通知。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考试费等费用。
(二)对在本次招聘工作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三)对北京考点未招满的岗位计划,顺次调至武汉考点专招计划使用。仍未招满的专招计划,直接纳入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使用。
九、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将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护。认真遵守国家和省、市防控部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加强对考生疫情风险排查工作,强化招聘工作人员自我防护。做好防护物资储备等工作。
江岸区人力资源局
江岸区教育局
2021年12月22日
附件:
江岸区2022年度示范性学校面向北京地区高校专项招聘教师公告.docx
附件1:江岸区2022年度示范性学校专项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江岸区2022年度示范性学校专项招聘教师报名表.xlsx
附件3:江岸区2022年度示范性学校专项招聘教师资格审核材料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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