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24日下午18:00
根据第四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精神,按照洛宁县《人才兴宁计划(2021-2025年)》有关要求,结合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研究生学历人才和急需紧缺本科学历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1、研究生学历人才:具有国内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优秀毕业生(取得博士、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不含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的毕业生);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海外留学研究生。
2、急需紧缺本科学历人才: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一批次录取的毕业生。
3、教育、医疗行业人才: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一批次录取的毕业生或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
各岗位具体招录计划详见《洛宁县2021年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文字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3、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以后出生),本科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1月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洛宁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曾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5、曾被开除学籍或公职的;
6、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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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24日下午18:00(以接收邮件的显示时间为准)。
2、报名方法: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人员请登录洛宁县人民政府官网(www.luoning.gov.cn),下载《洛宁县2021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填写要求请认真参阅附件3),按照要求填写后与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4)一起发送至对应邮箱,邮件主题需注明:岗位代码+所学专业+姓名。
县直及乡镇事业岗位(岗位代码:2101-2117)发送报名材料至邮箱lnrc2021@163.com
县属学校岗位(岗位代码:2118-2123)发送报名材料至邮箱lnjyrc2021@163.com
县属医院(含疾控机构,下同)岗位(岗位代码:2124)发送报名材料至邮箱lnxwsjrsg@126.com
3、反馈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采用随报随审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本人报名邮箱,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重新报名。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1年10月24日18:00后,未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4、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考生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考生与引进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报名、录用资格。
(二)面试资格确认
1、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均需进行面试资格确认方能参加面试,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2、各岗位通过面试资格确认人数与引进计划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将核减该岗位引进计划,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根据需要将核减的计划人数调整到其它岗位,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引进计划调整公告。
(三)面试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不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博士研究生免试)。报考事业岗位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报考学校人员,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报考医院人员,采取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体检和考察
按引进计划数与参加测试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5(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调查、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岗位需求和实际情况,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进行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对拟引进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引进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需由本人负责与相关单位解除,如不能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解除的,不予聘用。
四、待遇和管理
1、县直及乡镇事业岗位、县属学校引进人才聘用后纳入财政全供事业编制管理;县属医院引进人才聘用后纳入卫生系统差额补贴事业编制管理。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聘用为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按八级职员套改工资,其他引进人才按九级职员套改工资;聘用为专业技术岗位的,依据岗位设置的有关规定执行。
2、引进人才纳入全县优秀人才信息库进行重点跟踪服务和管理。
3、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后,给予一次性安家费(博士研究生安家费5万元、硕士研究生及学校、医院引进的本科生安家费3万元);5年服务期内引进人才享受一定人才津贴(博士研究生享受每月1500元的人才津贴、硕士研究生享受每月1000元的人才津贴、医院引进的本科生由用人单位发放每月1000元的人才津贴);5年服务期内县直岗位免费提供人才公寓,乡镇岗位由用人单位免费提供住房。
4、配偶愿意一同来洛宁工作的,由县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按其原单位性质协调相应工作。引进人才的子女在洛宁上学的,可根据引进人才意愿,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5、健康体检。每年免费为引进人才组织一次健康体检。
6、其他待遇。引进人才享受免费游洛宁县内景区政策。
五、其他事项
1、洛宁县人民政府官网为本次引进人才工作的指定平台,有关引进人才的信息及相关事项通过上述平台发布,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通信工具畅通。
2、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3、未尽事宜由中共洛宁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9-66232168(事业岗位)
0379-66237335(县属学校)
0379-62939086(县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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