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5日9:00-2021年10月9日12:00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引进优秀教育人才,提升白沙黎族自治县义务教育教学质量,打造一支强有力的骨干教师团队,经县政府同意,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1年白沙县第二批学科骨干教师招聘工作。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考试考核聘用的原则;
(二)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三)注重教学水平和工作能力的原则。
二、招聘教师范围和数量
本次招聘范围主要面向全国,招聘学科骨干教师8名(详见附件1)。为稳定我县人才队伍,此次招聘不接受在职在编的属于我县财政供养人员报名,其他地区在岗在编单位人员报考需在考察前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如考察前未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民办教师竞聘只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忠于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乐于奉献,有志从事民族地区教育教学工作;
3.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书面表达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近3年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二)专业条件
1.具有相应学科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一级教师(中级)及以上职称、担任中小学一级教师职务2年及以上;年龄45周岁以下(其中涉及年龄、教龄、任职时间等相关条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9月17日)。本省民办教师竞聘须在本省工作满3年及以上,同时须承诺办理调入手续后6年内不得申请岗位调动。省外民办教师竞聘须中小学高级及以上职称,同时须承诺办理调入手续后6年内不得申请岗位调动。
2.具有5年以上(含5年)教龄,现仍从事本学段本学科教育教学或教研工作。
3.曾被地级及以上组织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评为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或相当荣誉,或具有特级教师荣誉称号,或被地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或担任地级及以上示范高中、一级学校或规范化学校等同层次学校教育教学业务处室负责人、学科组长、年级组长,或担任地级及以上卓越教师工作室主持人。
4.教育科研成果(包括教育教学论文、课堂教学竞赛、课题研究成果、主编或参编教育著作等),获得地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教育学会等教研业务部门和团体的表彰(奖励)。
存在下列情况者不予受理: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到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或违法违纪被解聘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有关待遇
(一)解决安排编制和岗位
引进的学科骨干教师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纳入我县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和人事管理,服务期不少于6年。调入我县之前已获得的教师资格、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特级教师称号、劳动模范称号等,按有关规定经省教育厅、省委人才发展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予以确认保留,纳入我县同类人才管理,享受同等待遇。
(二)住房保障
学校为引进的教师提供周转宿舍,若无法提供周转宿舍,县政府将提供公租房,房租在第一个聘期(6年)内免交。另也可以选择依据《白沙黎族自治县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享受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为:D类高层次人才5000 元/月,E类高层次人才(含博士学历)3000元/月,硕士2000元/月,本科1500元/月,累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购房补贴标准为:D类高层次人才6万元/年,E类高层次人才(含博士学历)3.6万元/年,硕士2.4万元/年,本科1.8万元/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已入住公租房的须退回公租房并补交居住期间产生的租金后,方可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试用期(1年)满后,符合条件的引进教师可以政府指导价格在我县购买一套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安居型商品住房。
(三)解决家属子女问题
引进学科骨干教师要求将配偶工作关系调入我县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办理。已调入我县且聘期在6年及以上的引进人员,户籍已转入我县的子女接受基础教育和报考普通高校时按照我省有关政策落实。引进的学科骨干教师(含调入我县工作的配偶),调入我县前的工作年限或参保缴费年限可按国家和我省的相关规定衔接。
(四)安家费
引进的学科骨干教师,凡签约6年以上(含6年)者,在正式调入或入编后一次性发放安家费25万元;引进的学科骨干教师为特级教师的一次性发放安家费35万元。如服务少于6年而解除或终止合同(如自行要求调离、辞职、自动离职、解聘等)的,已发放的安家费按每少服务1年退还1/6计算金额退还给发放部门。
(五)奖励性补贴
引进的学科骨干教师实施专项考核,在第一个聘期(6年)每学年考核优秀的,发放奖励性补贴5万元;考核合格的,发放奖励性补贴3万元。(专项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考核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不予发放)
(六)基本生活保障
由所属单位提供工作和生活等方面基本条件,并购买最高可达1万元的生活必需品供其使用(为有住宿需求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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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聘程序和步骤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5日9:00-2021年10月9日12: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报名网址:
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3373
4.报名时提交如下个人信息材料,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2MB):
(1)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4)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
(5)业绩证明材料和可提供的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
(6)所在学校办学水平等级证明或说明(如省示范高中等)。
上述个人信息材料的复印件加上业绩证明材料和可提供的获奖证书、荣誉证书(非常重要,业绩材料将赋予分值,请完整提供)的复印件;所在学校办学水平等级证明或说明(如省示范高中等)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白沙黎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室。提交材料格式要求文字及相关证件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提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9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
邮寄地址: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镇滨河北路63号教育局人事室,收件人:朱卓耀,联系电话:0898-27726008。
报考人员要对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内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每个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1年10月9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统将于2021年10月9日17时准时关闭,2021年10月9日12时后不在接受新用户报名,且在12时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将符合条件者名单在网上公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组织业绩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业绩评审依次分为面试答辩(岗位能力考评)和业绩材料评审两个阶段:
1.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县骨干教师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面试情况按应聘岗位及学科岗位类别设立不低于60分的合格分数线(即最低控制分数线),达到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者方可进入业绩评审阶段。应聘者面试前要开展报考资格复查及相关材料核实。
2.对达到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者进行业绩材料集中评审,业绩材料满分100分。
(1)面试答辩(岗位能力考评)满分为100分,重点评审应聘者适应岗位的能力。主要评审其专业知识功底和教学实践能力,通过现场陈述和答辩及微格教学等方式进行。
(2)业绩材料评审,着重考察审核竞聘者的基本素质、工作业绩、个人荣誉和学术能力。专家依据业绩材料评审要点,审核应聘者本人提交的应聘材料,进行等级量化评分。
(3)应聘者的考评综合成绩按“面试答辩得分占70%、业绩材料评审得分占30%”折算合成,取小数点后两位。应聘者考评综合成绩将公告公示,并通知本人。
(四)体检考察与公示
县骨干教师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折算按照“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有岗位空缺,经报县骨干教师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可在符合条件的同类学科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进行调剂。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答辩成绩排名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如面试答辩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经县骨干教师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顺序递补,并在白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体检必须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果将报县骨干教师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由县教育局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县教育局在聘用审批前将对拟聘用人员的户籍、学历、年龄、专业、资格、业绩、师德表现、工作业绩、专业引领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学科骨干教师人选考察主要以通过实地考察方式进行,考察中发现档案或应聘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者将取消录用资格,考察贯穿引进全过程。如因疫情防控及其他因素影响,经县骨干教师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采取函调考察方式进行。
体检和考察如有因不符合条件或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经县骨干教师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顺序递补,并在白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县教育局报县骨干教师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提出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经县骨干教师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聘用和管理
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和入编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聘用人员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聘期6年(试用期一年)。所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我省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服务期间管理
(一)服从分配,虚心学习,联系群众,自觉遵守服务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服务单位的管理,充分运用掌握的知识和技能为基层群众服务。
(二)实行聘用合同管理。聘用合同中应详细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聘用教师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不严格按合同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经教育无效,不适合继续任教的,要及时将其解聘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优惠。
(三)必须在所报考岗位服务满6年后方可申请调动,最低服务期(6年)内不允许申请调离所在学校。
七、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资格条件报名,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二)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保证个人通讯的畅通,如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误考、缺考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四)整个招聘过程都将在白沙县政府网站等媒体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
(五)事业单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定。招聘单位领导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领导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应当予以回避。
(六)政策咨询电话:0898-27726008;
监督、举报电话:0898-27723287。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66738902、66502026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注:节假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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