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1年9月4日9:00至9月6日17:00
笔试时间:以公告为准
为深入推进我县“五四”发展战略的实施,加快“人才强县”步伐,切实解决我县人才偏少、高端人才紧缺等现状。经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引进高学历专业技术人才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组织形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垣曲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名单附后)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
二、招聘计划
(一)引进数量及岗位
此次引进高学历专业技术人才20名,其中:垣曲中学9名,中条中学11名。具体岗位及数量详见《垣曲县2021年引进高学历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说明表》。
(二)引进对象和专业
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198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且具有相应学历的学位证,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岗位专业要求详见《垣曲县2021年引进高学历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说明表》。
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最新硕士研究生指导专业目录执行。
博士研究生报名不受专业限制。
三、引进对象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5.具备引进人才要求的专业条件;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二)不得报名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名)。
5.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
6.已在垣曲县参加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7.现役军人。
8.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名。
9、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1.引进人员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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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8月31日,在垣曲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垣曲县人民政府网(www.yuanqu.gov.cn)。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名人员可在2021年9月4日9:00至9月6日17:00 期间登陆垣曲县人民政府网,提交报名申请,填写《垣曲县2021年引进高学历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岗位专业相符(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必须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凡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
报名人员请于2021年9月4日至9月8日在提交报考申请1日后,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如在9月8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岗位。9月8日 17:00 后,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报考其它岗位。
3、现场核验
现场核验时间:2021年9月9日--9月10日
现场核验地点:垣曲县人社局三楼大厅
现场核验携带资料:
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档案存放证明、已参加工作的需持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核验(各类证书原件审查后退还本人)。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现场核验其他要求:
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参加现场核验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本次考试资格。已通过现场核验的考生视为报名成功,可到原报名网站查询现场核验结果。
3、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现场核验的考生,请随时关注垣曲县人民政府网(www.yuanqu.gov.cn)公告信息,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三)考试
本次引进高学历专业技术人才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岗位拟引进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达1:5的,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采取百分制,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如仍相同时,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组织实施,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命题和阅卷工作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承担。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现代教育思想、教育心理学、教育学、语言理解与表达等。笔试总分100分,成绩占总成绩60%。
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按照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要求,14天内无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健康码为绿色、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或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还须提供考前48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检测正常方可参加考试。在参加考试前,考生需配合接受健康码、行程码及体温检测,全程佩带口罩。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统一安排,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增加笔试环节的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引进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拟引进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未达1:5的岗位,全部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提供资料:
(1)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
(4)在职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材料。
(5)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增加笔试环节的岗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递补只进行一次。电话通知递补人员。
资格复审结束,经公开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在原公告网站发布面试公告。
3.面试
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要求考生在限定的时间和地点独立完成备课,写出一份详细的教案或学案,以面对学生的方式向评委展示一节完整的课,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和仪表举止等。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考官7人,全部由外地市具有资质的人员担任。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的合格线为60分。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增加笔试环节的岗位,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总成绩。笔试、面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由招聘领导组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
总成绩的合格线为60分,体检、考察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职数1:1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个人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列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仍相同时,加试笔试一次,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列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根据有关规定对应聘者体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岗位要求执行。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
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等。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个人人事档案。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且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报领导组批准后,所有聘用人员按计划列入垣曲县事业编制,一律实行聘用制,由人社、编办、财政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引进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引进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五年。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凡引进的人员,必须服从组织统一安排,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岗前培训
引进人员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工作由县人社局和主管部门联合组织实施。
五、相关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资格条件及规定程序进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平公正的工作人员,应当回避。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和纠正,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应确保联系畅通,否则责任自负;请应聘者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
(三)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垣曲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359—6011117 (县人社局)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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