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淮安市清江浦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44人)

来源: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时间:2021-08-18 18:35:00

关键词: 招教考试

  • 报名条件
  • 考试指南
  • 历年考情
  • 选课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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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21年8月24日9:00-8月26日16∶00


为适应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充实教师人才队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并报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40名、乡镇幼儿园教师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21年淮安市清江浦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24日至2003年8月26日期间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按《岗位表》要求执行(40周岁以下为1980年8月24日以后出生)。

3.根据中组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和省有关文件精神,本次招聘部分岗位面向2021年毕业生招聘。

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4. 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详见《岗位表》)。除上述第三条中明确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可放宽情形外,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8月26日16:00)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有关要求,其任教学科须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考生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8月26日16:00)前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

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参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huaian.gov.cn/col/4729_463783/index.html)。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8月24日9:00-8月26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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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8月24日9:00-8月27日12∶00。

缴费时间:2021年8月24日9:00-8月27日16∶00。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由淮安市清江浦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组织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后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方视为报名成功。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1年8月30日09:00—11:00。

(5)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待定。具体时间请关注淮安市清江浦区政府网站(http://www.haqp.gov.cn/)。

网址: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huaian.gov.cn/col/4729_463783/index.html)。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 0517-83668563。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一门,笔试内容为公共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公共理论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课程改革等内容。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5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待定,将视淮安市疫情防控要求确定笔试时间(网上报名填写的手机号保持畅通,笔试时间在淮安市清江浦区政府网站发布,同步采取短信通知),请报名成功人员持续关注。

3.笔试地点及要求: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到达考场参加笔试,参加考试与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笔试的考生须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详见淮安市清江浦区政府网站(与笔试时间一并发布)。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应聘人员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淮安市清江浦区政府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若进入拟参加面试范围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由清江浦区教育体育局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资格组织复审。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

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还需提供与清江浦区(原清河区、清浦区)教育局签订的《江苏省免费师范生(幼儿师范男生)培养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2.其他人员须提供:

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其他要求(以下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①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②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或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的、网上报名提供虚假信息的以及其他资格复审不合格情形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通过的拟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淮安市清江浦区教育体育局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淮安市清江浦区政府网站发布,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领取面试通知时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专业化面试方式,包括备课、模拟上课和答辩,应聘音乐、体育、幼儿教师岗位人员还需技能考核。①备课。应聘人员现场抽签确定模拟上课课题,在指定地点和专用备课纸上围绕模拟上课课题进行备课,备课时间为1小时。②模拟上课。模拟上课时间为10分钟。模拟上课结束后上交书面备课教案。评委根据应聘人员模拟上课内容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③答辩。主要采用问答形式,由评委围绕课堂教学、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内容进行提问,应聘人员当场回答,答辩时间为5分钟。评委根据答辩情况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④应聘音乐、美术、体育、幼儿教师岗位人员还需技能考核:技能考核内容现场指定,考生自备技能展示的相关物品。技能考核时间为5分钟。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总成绩计算和公布:

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在淮安市清江浦区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

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答辩,取答辩成绩高者,下同)。

下列人员须在体检前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材料:①在职在编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②在职不在编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和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附件3);③待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附件3)。

体检工作由清江浦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由清江浦区教育体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清江浦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及时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应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与相关待遇

岗位代码为30、31的岗位由清江浦区教育体育局组织,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拟聘用人员依次进行自主选岗(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如面试成绩仍相同,抽签决定选岗顺序)。每人限选一个岗位。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谋职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淮安市清江浦区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信息公开与咨询

(一)应聘人员对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时,请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清江浦区教育体育局0517-83516910、0517-83516606、0517-83516935

报名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二)网报技术电话:0517-83668563(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可登录以下网站查询:

淮安市清江浦区政府网站(http://www.haqp.gov.cn/)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中共淮安市清江浦区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第七纪检组: 0517-83516156。

清江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3516773。

八、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淮安市清江浦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淮安市清江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同意报考证明

3.人事关系(档案)托管证明

淮安市清江浦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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