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1年8月5日至9日
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为满足涞源县第一中学用人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第一中学公开选聘教师50名。根据《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遵循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及条件
(一)选聘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2021年涞源县第一中学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省级及以上重点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4.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0年7月29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或具有高中学校任教一年及以上经历的人员可放宽至35周岁(1985年7月29日以后出生)。计算年龄及工作经历的时间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29日;
5.本次招聘应聘者应取得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无教师资格证者可先聘为教辅岗位,两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6.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本次招聘以高校毕业生为主,根据人社厅发〔2020〕27号规定,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毕业后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选聘资格:
1.现役军人;
2.涞源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涞源县特岗教师;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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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时间为:2021年8月 5日至9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条件及《2021年涞源县第一中学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的要求,填写《2021年涞源县第一中学公开选聘教师资格审查表》(附件2),提供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相关证书,具有高中学校任教经历者需要提供工资表、考核表等有关佐证材料。以上表格、证件和证明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至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邮箱,所有资料扫描件打包一个文件夹,文件名为报考岗位+应聘者姓名。邮箱地址:teacheraction@163.com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县选聘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人社局与县教体局具体组织实施。根据本方案规定的选聘对象和条件,对应聘考生资格进行认真审核。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报名资格审查分网上资料初审和现场复审两个阶段进行。
初审主要审查应聘者是否具备应聘资格,根据应聘者所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对照方案规定的条件逐一审核,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核实学历,查询不到或不一致者,初审不能通过。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通过电话和邮箱进行通知,同时告知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复审时,应聘者按照选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主要有:报名审查表、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等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应聘者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不能通过复审。不按照要求参加复审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发给《面试通知单》,应聘者持《面试通知单》和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未带身份证原件的可以先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到面试办公室照像备查,否则取消面试成绩)。
应聘者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聘工作全程,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等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2.面试由县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聘请第三方组织,受聘单位负责制定选聘面试实施细则(面试实施细则需县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选定面试地点,聘任面试评委主任、评委和其他工作人员。县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检查督导面试进程和纪律,裁决评委评判中的重大问题。
3.面试方法采取试讲的方式,时间10分钟,准备时间9分钟。试讲内容在应聘岗位(专业)现行教材中临时确定;面试顺序抽签决定,面试时,所有面试人员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其他个人身份信息,否则视为违纪并取消后续资格。
4.面试分组按相同或相近原则进行。每组由7名评委组成,由专业教师担任。
5.面试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为面试有效得分。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最低分数为70分,低于70分的取消后续资格。
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即时公布。
(四)体检
1.根据个人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是:具有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学历层次高的、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年龄小的。进入体检程序人员及体检时间、集合地点、注意事项等在面试结束后,现场并通过邮箱公示通知。
2.体检由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由县教体局和县卫健局共同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直接交体检单位。
3.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核
考核由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核,做出合格与否的决定。应聘者自接到考核通知起无特殊情况最迟15个工作日内应按《岗位信息表》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及相关证书、资料等。考核不合格,无故不能提供上述资料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取消后续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1.公示。依据各招聘岗位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涞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以及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在此期间自动放弃,所空出的岗位依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出现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
2.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填写《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各一式四份,加盖学校及主管部门公章后,报县人社局审批并报市人社局备案。之后办理增编(全额事业单位)、增资、社会保险等手续。拟聘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障等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相关事宜
(一)本次选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二)选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三)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四) 应聘者在网上填报时,请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为选聘过程中各项工作的时间、地点和要求主要通过电话、邮箱或公示方式通知,请各位应聘者注意查看。因通讯不畅或未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和公示的内容影响报名、面试、体检或考核的,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监督咨询电话:
涞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12-7318402
涞源县教育和体育局:0312-7318012
附件: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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